现在已是中秋时节,昼短夜长,四人走了七八十里路程,天气便逐步黑了下来。
又走了半个时候,四人已经有些饥肠辘辘,而驿道也越来越盘曲,门路两旁都是峻峭的山坡,狼嚎之声越来越稠密,经常能够看到野猪在树木中穿越。
四人找了个宽广的处所立足,由麴义找来干柴生起篝火,方离把装水的铁壶挂在篝火上加热,四人围坐在火堆旁仓促吃了点干粮充饥,小憩半晌,持续上马赶路。
方离在顿时给三名侍从打气:“我刚才看了舆图,我们已经走了一多数的路程,穿过这面这座山谷,再走七十里就到达池阳了。”
穿过熙熙攘攘的街道,不消一顿饭的工夫,二人便来到了平陆西门,远远就能看到女扮男装的百里苏苏牵着一匹白马,正在翘首期盼,脸上写满了焦心之色。
“哇……这位兄弟好结实,胸肌比俺还要健壮!”百里苏苏话未说完,就被骑在顿时的麴义用一串夸大的赞叹打断。
不等方离开口,中间的麴义就已经扯着嗓门辩驳百里大蜜斯,“连走夜路都惊骇,你敢杀人么?更何况池阳乃是火线重地,在杜袭将军返回王城以后群龙无首,万一被晋军趁虚而入,谁来担这个任务?”
寒光一闪,正中麴义头盔上的红缨,顿时被飞刀削落,飘飘悠悠的落在地上。
又向前走了十里路,回禄俄然暴露不安的神采,蹙眉道:“火线仿佛有狼群出没!”
方离下认识的摸了摸背上的铁胎弓,叮咛每人手里点起两支火把硬闯畴昔:“我也发觉到了,不过看起来这个狼群范围不大,充其量也就是几十头的模样。我们手里有兵器,又有火把,不必惊骇,闯畴昔就是!”
在百里苏苏的身边站着一个身高超越七尺五寸,一身青色劲装的“男人”,生的鼻梁高挑,眼眶通俗,略厚的嘴唇透着性感,扎起来的栗色长发有些蜷曲,
四人各自举着两支火把,一手拎着兵器谨慎翼翼的策马前行,走了两三里路便看到前面的黑暗中泛着成片绿幽幽的光芒,那是恶狼的眼睛在黑夜中披收回的光芒,看起来约莫有四五十双。
方离略作思忖,终究挑选支撑麴义的观点:“从平陆到池阳不过一百八十里路程,我们已经走了八十里,就算夜间赶路的速率及不上白日,我们只要快马加鞭,下半夜就能到达池阳。兵贵神速,不成迟误啊,如果苏苏你惊骇,就和回禄女人共乘一骑吧?”
麴义吓了一跳,下认识的摸了摸脑袋:“我曹,本来是个雌的,这飞刀短长啊!”
“哎……如果连走夜路都惊骇,还去从甚么军?”
“啧啧……这异域风情公然诱人,不过这娘们手里的飞刀却不好惹!”
从平陆到池阳将近二百里路程,门路盘曲,方离只好带着麴义到马市上买了一匹黄骠马,算是本身送给麾下第一员武将的见面礼。
百里苏苏撅嘴责怪:“那里是我定时,而是你早退了起码半个时候。”
“看来汗青的记录公然精确,麴义此人固然练兵才气超卓,但脾气莽撞,并且居功自大,终究获咎了袁绍落了个兔死狗烹的了局。现在看来这麴义不但莽撞,仿佛另有些缺火,幸亏才气还不错!”
英姿飒爽当中透着几分妖媚。
固然这匹马只是一匹浅显的驽马,看起来乃至都没上过疆场,但麴义却欢畅的合不拢嘴,再三拍着胸脯向方离表忠心:“方将军待俺恩重如山,麴义啥话也不说了,今后俺这条命就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