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伦感觉他被这时候最该做的事情是记念。因为固然他在密斯面前一贯名流,但他现在只想为将来喜好上温蒂的人报以深深的怜悯。想当年他刚见温蒂的时候,她还是个标准温婉的淑女,差未几也能算大师闺秀;没过几年,这就变成有脑筋有主意也有才气的大师闺秀了,这可如何了得?让她看中估计都不轻易……但一样的,如果有阿谁自傲的人,恐怕本身也差不到那里去。今后要多多让温蒂插手一些交际活动才是……
埃德加站在他身边,闻言只答复:“那不是恰好吗?”他涓滴没提别的,而只是伸手正了正格伦的蓝领带。“你看起来再好也没有了。”
是时候了。格伦和埃德加对视了一眼,同时迈出了第一步。
到了这个时候,黉舍和糊口方面该筹办好的都已经筹办结束,只等温蒂来上课。格伦用一种带着夸耀的语气说话,然后邀功般隧道:“你看,统统都很完美吧?如果你需求的话,再雇佣两个保镳甚么的也不是不成以。”
这是一句假惺惺的抱怨,实际上他没说出来的一点是:幸亏她来了伦敦,不然全伯明翰放眼望去都看不到一个合适的工具,那他真的要惭愧而死――因为对于淑女们来讲,二十三四也真的是很大的年纪了。就算从现在开端物色,有了工具,再培养一下豪情,等定下来都二十五六了。
埃德加在一边看着,闻言微微勾起了嘴角。说句实话,他之前特别不能了解格伦和温蒂如何能混得那么好。女人和男人之间的干系很少有能达到这类程度的,特别他以为格伦一点不像个女人,而温蒂也不能说像个男人。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物降一物,或者格伦激起了温蒂的潜伏脾气,普通觉得的同性相吸倒是一点也派不上用处了。不过就算不出自打消口头婚约的惭愧,他也但愿温蒂能找到好的归宿。
从这点上来了解,格伦感觉他之前跌的那一跤也是有代价的。如果没出莉拉的事情,那他很能够就会长成一个极度高傲或者说是高傲的人,免不了要在别的处所亏损返来。而吃一堑长一智,他现在做事稳妥很多。需求争抢机会以获得上风的期间已颠末端,现在需求的是凡事做好万全筹办,稳扎稳打。而这此中最首要的过程――他终究从那种没法赐与别人信赖的状况中走出来――不能不说有很大一部分是埃德加的功绩。
在这类根本之上,格伦不免更加用心,尽力把甚么事情都做到完美。埃德加乐见其成,当然不会去特地奉告格伦,他本身也是世人眼里的优良联婚工具。要晓得格伦现在几近是黉舍公司家里三点一线地跑,底子没有空去理睬闲人。实际上,埃德加已经不着陈迹地替格伦挡掉很多桃花了――但他的另一半有多诱人、有多招人喜好,他本身晓得就行了,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