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漫漫大唐路 > 第七章 富贵之野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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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明天再来好了。”秦琼谢过那军士,便又带领两人来到城外一处营寨安息。刚驻下脚,便听到营外有人大声直呼秦琼姓名。

“说你胖还喘上了,”秦琼笑道,“都是自家兄弟,你这话说的都把我后槽牙都要酸掉了。好好言语,别在这咬文嚼字。”

三人来到城中一处大宅院外,王小麦定睛一看,大门上方的匾额上写着四个大字“魏国公府”。

“小麦哥,你踢俺干啥?”繁华挠了挠头。

“滚……哎呦……”一个不留意,又几乎摔上马。

“小麦兄弟不会骑马?”秦琼等了半响,也不见他上马,惊奇的转头问。

秦琼此时也畴前面上马走了过来:“小麦兄弟骑术不精,不要操之过急……”接着讲了一堆控马的技能,然后再次把王小麦扶上马。

几人说着话,便有军士进账在地上铺了一张草席。这些日子以来,最让王小麦受不了的,不是粗茶淡饭,也不是麻布草鞋,而是这个年代的家具。浅显的庄户人家,有几件粗制的低桌子矮板凳就很了不起了,最要命的是用饭的时候都坐在席上。老太爷是个读书人,对礼节的要求非常严格,用饭的时候是标准的跪坐。幸亏王小麦的脚部有伤,老太爷才答应他单腿盘膝而坐,要不然好好的脚也得享福。

“哦?”这个说法王小麦还是第一次传闻,本来汗青上实在的程咬金竟然是一个老狐狸,这实在和演义小说中粗狂纯真的形象不符。不太小说中仿佛说他活到了一百多岁,固然不晓得是真是假,但能够在残暴的封建王朝政治斗争中得以善终,申明他绝对不是一个简朴的人物。算了,归正时候还很长,还是渐渐再劝繁华改主张吧。

“程将军不拘末节,鄙人神交已久。”王小麦一样抱拳行礼说。这程咬金看上去也就三十来岁,长相也并非传说中的粗暴不堪,除了肤色有些黑以外,乃至能够称得上眉清目秀,如果换上文人的衣衫,扮个风骚才子绰绰不足。

“咋了,小麦哥?”

“去你的。”秦琼一把推开他,“你这厮汉,当了爹的人了还没个正形,我这有两个兄弟先容给你熟谙呢。”

“你觉得行军兵戈是小孩子过家家呀,要死人的。”并且王小麦没说出来的是,瓦岗军这支现在囊括全部中原的雄师,终究必定失利。这个启事,当然不能当着秦琼的面说出来。

穿行在各种营帐之间,举目望去,驻军的数量漫山遍野,不成计数。金墉城比料想的要小的多,昂首就能看到城墙的绝顶。不过金庸城虽小,但倒是城高池间,夯土的城墙沐浴在落日的金光里,顿生沧桑庄严之感。

“魏公可在府中?”秦琼问道。

繁华的人生目标是能吃饱饭,胡想是能每天吃肉,现在实现人生胡想的机遇就在面前,以是他毫不踌躇的承诺了:“行,俺跟你干了。”

“你他娘就看着学了一遍就会了?”

“别理我,烦!”

“对啊,也没甚么难的嘛。”繁华老诚恳实的说。

“传闻是和裴家大小公爷一起随魏公进了洛阳。”

“呦。”程咬金这才瞥见秦琼身后二人,赶快抱拳,“二位,对不住,对不住。俺老程是个粗人,说着说着话就往下三路号召了,你们别介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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