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漫漫凤华 > 第十九章 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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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芸,你如何才来啊,大伯母都等你好一会了。”看到莫芸姗姗来迟,莫舞忍不住数落她一句。

“我也是!”

莫舞:“人之初,性本善……”

“好,既然你们都这么好学,我们现在就开端吧。”说完这句,明卓雅从桌上拿起早就筹办好的两本《三字经》,给莫芸和莫舞一人给了一本道:“这本书名叫《三字经》,熟读三字经,便可知天下事,从明天开端,我用这本书给你们发蒙。”

莫芸:“人之初……”

“托四哥,我也去捉鱼吧。”莫芸几步走到托四和莫森跟前,她的水性但是极好的。

“你小子,不学就不学吧,阿芸,你既然情愿,那就好好学,可不准像之前习武一样打退堂鼓!”莫坚本是重武轻文的人,听到莫森说不肯意习字,也不强求,前面又叮咛莫芸,则是怕她承诺后又忏悔,那样还不如一开端就不学,免得惹明卓雅腻烦。

用罢午餐,莫芸和莫森骑着马往金州城外的洮河边赶。那边阵势平坦,水草丰茂,是极好的放牧之地。比及了滚滚的洮河边,莫芸和莫森同时下了马,听任乌云和白雪在河边吃草,他俩一起走进四周的芦苇荡里。

“卓雅阿姨,你不是要教我习字吗,我在跟你行师生礼啊。”莫芸一脸慎重地说道,她宿世但是见到过那些书院里的学子是如何向先生行拜师礼的。明卓雅现在也算是她的先生,向她行师生礼,既表达了本身学习的决计,也是对她的尊敬。

“阿芸,你这是做甚么?”被莫芸的行动吓了一大跳,明卓雅直接站了起来。

托四是托尼大叔的第四子,莫森的好兄弟托福的四哥,他的模样跟托大长得很像,也是个阳光型帅哥,个子比托大矮些,皮肤非常白嫩,如何晒都晒不黑的那种。

第一遍莫芸只记得三个字,再今后就记不得了。莫舞好些,记着了六个字。明卓雅甚么也没说,持续念了几遍,直到莫芸和莫舞把这一句都记下来了,这才说道:“这句话的意义是,人生下来的时候都是好的,只是因为生长过程中,后天的学习环境不一样,脾气也就有了好与坏的不同……”

见莫芸不过是行了一个叩拜礼就被明卓雅另眼相看,莫舞内心非常妒忌,因而不甘逞强地说道:“大伯母,我也会好好学!”

“野鸭蛋,托四哥待会我们烤着吃吧!”莫森想起野鸭蛋的香味,馋的咽了口唾沫。

“三字经!”莫舞一脸欣喜地将书拿在手里,用手指着书面上的书名道:“大伯母,是这三个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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