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不得其他,胡不归仓猝间只得“弃车保帅”,将自个的脖子一缩,想抬起了自个的胳膊迎上去,好护住自个的头脸关键。可那地魔本是心机暴虐之物,今儿个吃了大亏,它那牙口的目标天然不在胡不归的手臂之上,要咬那也得咬到胡不归的喉咙脖子上,才气泄了今儿个的被踹之仇。
有道是“狼搭肩,狗咬喉,行人走路要低头。”
胡不归不明以是,在自个的心目中,自个这大师兄之前但是个“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慎重人,可今儿个却三番两次的暴露惶恐的神采。再说四周还不晓得藏有多少偷袭自个的人,师兄这番行动,莫非就不怕有人趁机偷袭自个么?
官方传说,那在山间野地里糊口的野物,时候一长,上了年事,便开了灵智,有那心眼活泛的,能和人一样站立而起。倘如果碰到形单影只的路人,便会趁其不备,一跃而起,专咬喉咙背颈等关键部位,令人堵塞,失了抵挡的才气,再下口活活撕咬至死。
先前,胡不归瞧着偷袭自个的东西有些变态,再加上那东西力量奇大,以是,自个在内心先入为主的以为那是有人躲藏在暗处偷袭了。他先是将自个的身子伏低了,这才朝着卫中舟做了个埋没的手势。
而那偷袭胡不归的东西因为速率极快,惯性也大,头前的一部分已经深深的扎进了泥土中,以是说胡不归并不能看清它的全貌。而留在上面的一部分约有一扎多长,下粗上细,呈紫玄色,被月光一照,就好似是个披发着红色的大钉子一样,狠狠的倒钉在了地上。
此时,胡不归用式已老,想要回击自救,那是千万不能的了。而卫中舟奔驰在前,离着胡不归足有三步之多,想要飞身来救,那无疑是痴人说梦。眼看着那地魔锋利无双的牙齿咬上了自个的喉咙,闻着那股子腥味,胡不归乃至能感遭到那双利牙咬破自个皮肤的刺痛感,事到现在,他只能双眼一闭,自个在心中暗叹一声:“我命休矣!”
“不归,快走!”卫中舟大喝一声,也不解释,拉着胡不归回身就走。
虽说,这头地魔身子仍然跃在半空,双爪搭在了胡不归的肩膀之上,但它那张血盆大口却在胡不归仓猝间抬起胳膊的档口,微微一低,躲了开来,随即猛的往前一探,狠狠的咬向了胡不归的喉咙。
众所周知,对于兵器来讲,天然是越是尖细的东西越具有穿透力,而头进步犯的一端更应如此。
上回说到,胡不归被突但是至的红光偷袭,被卫中舟一推,两人双双当场一滚,这才堪堪躲过了致命的一击。
胡不归瞧着那东西,背上盗汗直流,心下动机百转,他自个在内心悄悄合计道:“这东西既然如此模样,兼之速率又如此之快,幸亏大师兄手眼利索推了咱一把,若不然,咱这小命可就交代这儿了。再瞧这地儿,四下都是乱坟,也不晓得有几人埋伏,咱自个在明,对方在暗,如果冒然露头,那是绝无幸免的事理了,得想个别例将他们一一引出来才行。”
似地魔这等凶物,牙口本就锋利,那一咬之力何其短长,再加上它被卫中舟踢了一脚,本是气愤的档口,胡不归和卫中舟两报酬了遁藏偷袭的活物,跑的仓猝,底子未曾重视到那地魔,是以当两人回过神来的时候,那地魔已经长身而起,一双利爪搭在了胡不归的双肩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