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玫瑰之痕 > 第1章 简约主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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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顺着她的视野看去,眼皮上的金粉一颤。

迟灵瞳啐道:“去去去,见色忘友。”

“他在证券公司事情,去北京学习两年了,返来就是根大粱。”

谭珍回到旅店,就忙不迭地清算行李,筹办明天回宁城,她不能再住西席公寓,她要买房,要给女儿一个新的家。迟灵瞳看着她躬腰拖行李箱的模样,背影薄弱如纸片,心阵阵地发酸,她说去看孔雀,仓促跑出了房间。再呆下去,她怕会和谭珍捧首痛哭。

公然,不是件小事。一个月前,有个挺着大肚子的年青女子找到谭珍,说:“我怀了你老公的孩子,六个月,龙凤胎。”谭珍在宁城大学教经济学,迟铭之在滨江大学教英语,两人都带着研讨生,算是高知两个。当天下午谭珍便回了滨江,没要酷刑拷问,迟铭之就全数交代了。事情的颠末很没故事性,女子叫甘露,西安人,刚插手事情,在滨江大学的后勤处做管帐。迟铭之看着她,总想起独安闲外的迟灵瞳,遇事就照顾下她。照顾着,照顾着,某天鬼迷心窍,不谨慎犯了个男人常犯的弊端。过后,甘露也没缠着他,乃至还与他决计冷淡。不久,迟铭之传闻她身材不好告假回故乡看病去了,心中还偷盗窃喜,只当那是一场花非花、雾非雾的梦景,谁知竟然出了如许的性命变乱。要不是谭珍拽着,迟铭之就撞墙他杀了。一世的清风明月,最后随了俗流,怎一个恨字了得。无关爱与不爱,迟铭之都必须为他的梦景买单。

“戳到你把柄了?”孔雀好整以暇地问。

“给你半小时的梳洗时候,然后开车来旅店接我。我要吃韩国菜。”迟灵瞳一口气说完,“啪”地合上手机,想着孔雀咬牙切齿的样,她愁闷的表情一扫而光。

这非常……哭笑不得!

孔雀呕得差点吐血身亡。不过,职场普通,她情场班师。畴前各种光辉汗青不谈,现在的她有一个爱情三年的男友,叫萧子辰,在医学院教书,已是硕士生导师。她不止一次向迟灵瞳描述过他的斯文、超脱,可迟灵瞳提出瞧瞧时,她老是一口回绝。

二十四岁,若时空逆转,搁在民国,娃都能上街打酱油了。现在,她却站在蒲月明晃晃的阳光下,被婚姻登记处的两位事情职员咄咄催问,是挑选跟妈还是跟爸?她很想威猛地吼一声:当初他们结婚时没聘请我,凭啥仳离时一通电话我就得扔下统统忍着晕眩忍着呕吐忍着鼻酸忍着泪水飞车赶来插手?

明天刚上班,她坐在公交车上,脑筋里翻滚着欧陆庄园的设想计划,谭珍的电话来了,让她请三天假,家里出了点事。她整小我像被电了下,青台到滨江一千多千米路,不是很首要的节假日,谭珍和迟铭之不等闲让她回家。

男人点了盘烤五花肉,斯文地翻翻烤架上的肉,行动迟缓地拿了片生菜叶,眼睛却还看着面前摊开的一本书。

“我常想,能够同业分歧适做伉俪,太知己知彼,像透明人。”谭珍总结经历经验,“瞳瞳,你今后找朋友也尽量避开同业。”

“肠子没悔青吧?”孔雀笑得幸灾乐祸。

到底是主持人,只要出门,就不含混。孔雀穿一身麻质长裙,米红色,四下里挂着木头的小圈圈,扮装是时下风行的彩妆:眼角向上斜扫一层淡淡的金粉,唇形描着肥嘟嘟,非常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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