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曰:此树旬日当伐。果旬日,伐树起公榭,而匠者适字「元夫」也。
身材:手指、骨、鼻、背。
象数易理篇之一
雷天大壮泽天决水天需水地比
凡占静物,有如江国土石,不成起卦。若至屋宅、树木之类,则屋宅草创之时,树木初置之时,皆可起卦。至于器物,则置成之时可占,如枕、椅之类是矣。余则无端不占。若观梅,则见雀争枝坠地而占。牡丹,则见有问而占。茂树,则枝枯自坠而后占也。
宅兆:宜东南边向、山林之穴、多树木、秋占倒霉。
宅兆:利于东向、山林中穴、秋倒霉。
求利:无益三倍、宜山林之利、秋占倒霉、竹货木货之利。
人物:老母、后母、农夫、村夫、世人、大腹人。
人事:刚健武勇、果断、多动少静、高高低屈。
五色:大红色、玄色。
求利:求财隔绝、宜山林中取财、春占倒霉、有丧失。
卦以八除
西林寺牌额占
出产:虚惊、胎动不安、头胎必生男、坐宜东向、秋占必有损。
八卦万物属类
出产:易生、产中女、冬占有损、坐宜向南。
春坤、艮,夏干、兑,秋震、巽,冬离,辰戌丑未坎。
艮卦
出产:易产、春占难产、有损、或倒霉于母、坐宜西南边。
谋旺:可旺、可求、宜动中谋、秋占不遂。
谋旺:可谋旺、有财可成、秋占多谋少遂。
巽卦
三字为三才。以一字为上卦,二字为下卦。
五味:辛、辣。
静物:木竹、萑苇、乐器(属竹木者)、花草繁鲜之物。
断曰:「升者,有升阶之义,互震、兑,有东西席之分。卦中兑为口,坤为腹,为口腹之事,故知有人相请。客未几者,坤土独立,无同类之卦气也。酒不醉,卦中无坎。味止黍鸡者,坤为黍稷耳。盖卦无相生之义,故知酒未几,食品不丰也。」(系声音占例)
数量:4、8、三。
婚姻:可、有成、申明之家、得长男之婚、秋占不宜婚。
求利:有财宜南边求、有文书之财、冬占有失。
枯枝坠地占
甲乙东方木,丙丁南边火,戊己中心土,庚辛西方金,壬癸北方水。
观梅占
一物向来有一身,一身另有一乾坤。
时序:辰戌丑未月、未申年代日时、八五十月日。
静物:金玉、宝珠、圆物、生果、刚物、冠、镜。
方道:西方。
兑:泽、少女、巫、舌、妾、肺、羊、毁折之物、带口之器、属金者、废缺之物、奴婢、婢。
兑:金刃、金器、乐器、泽中之物、红色、有口缺之物、羊。
互卦起例
官讼:朱紫停滞、官讼未解、连累不决。
五味:辛、辣。
八卦万物属类(并为上卦)
互卦只用八卦,不必取六十四卦名。互卦以重卦去了初爻落第六爻,以中间四爻分作两卦,看得何卦。
取诸其身者,如头动为干,足动为震,目动为离之类。
地理:泽、水际、缺池、废井、山崩分裂之地、其地为刚卤。
巽:风、长女、僧尼、鸡、股、百禽、百草、臼、香气、臭、绳、眼、羽毛、帆、扇、枝叶之类、仙道工匠、直物、工巧之器。
周易卦数
弄法
鸡悲鸣占
占法
乾、兑,金;坤、艮,土;震、巽,木;坎,水;离,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