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身欲占,以年代日时或闻有声音,或观当时有所触以外物,皆可起卦。以上三例,与前章为人占类法同。
兑:泽、少女、巫、舌、妾、肺、羊、毁折之物、带口之器、属金者、废缺之物、奴婢、婢。
八字为八卦定位。平分高低为卦。
鸟占者,见鸟可占也。凡见鸟群,数其只数,看其方所,听其声音,辨其毛羽色,皆可起数。又须审其名义,察其鸣叫,取其休咎。见鸟而占,数其只数者,如一只属干,二只属兑,三只属离。看其方所者,即离南、坎北之数;听其声音者,如鸟叫一声属干,二声属兑,三声属离之类,皆可起卦。听声音者,若夫鸣叫之喧啾者,主口舌;鸣叫悲咽者,主悲愁;鸣叫宏亮者,主吉庆。此取断休咎之声音也。察其名义者,如鸦报灾,鹊报喜,鸾鹤为吉祥,鹗鹏为妖孽之类是也。
人事:鄙吝、和婉、脆弱、浩繁。
家宅:秋占宅昌隆、夏占有祸、冬占萧瑟、春占吉利。
坎:水、雨、雪、工、豕、中男、沟渎、弓轮、耳、血、月、盗、宫律、栋、丛棘、狐、蒺藜、桎梏、水族、鱼、盐、酒、醢、有核之物、玄色。
出行:宜行、利于东方、利山林之人、秋占不宜行、但恐虚惊。
静物:金玉、宝珠、圆物、生果、刚物、冠、镜。
爻以六除
白叟有忧色占
姓字:羽音、点水旁之姓氏、行位一六。
离:火、文书、兵戈、雉、龟、蟹、槁木、甲胄、螺、蚌、鳖、红色。
屋舍:向北之居、近水、水阁、江楼、花酒长器、宅中混地之处。
冬夕酉时,先生方拥炉,有扣门者,初扣一声而止,继而又扣五声,且云借物。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所借何物。以一声属干为上卦,以五声属巽为下卦,又以一干五巽共六数,加酉时数共得十六数,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风姤。第四爻变巽卦,互见重干。卦中三干金,二巽木,为金木之物也,又以干金短,而巽木长,是借斧也。
凡起卦不问数多少,即以此数作卦数,过八数即以八数递除。一八除不尽,再除二八,三八,直至除尽,以余数作卦。如得八数整,即坤卦,更不必除也。
天雷无妄火雷噬嗑山雷颐山风蛊
出产:难产有险、宜次胎、中男、辰戌丑未月有损、宜北向。
丈尺之物,以丈数为上卦,尺数为下卦。合丈尺之数取爻。寸数不消。
四木
艮为山山火贲山天大畜山泽损
求利:无益三倍、宜山林之利、秋占倒霉、竹货木货之利。
宅兆:宜东南边向、山林之穴、多树木、秋占倒霉。
静物:金刀、金类、乐器、废料、缺器。
五味:甘。
甲申日卯时,有鸡鸣于干方,声极悲怆,因占之。鸡属巽,为上卦,干方为下卦,得风天小畜。以巽五干一共六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爻动变干,是为小畜之六四。《易》曰:「有孚,血去惕出,无咎。」推之,割鸡之义。卦则小畜之干,互见离、兑。干金为体,离火克之。卦中巽木离火,有烹调之象。
求利:有财失、宜水边财、恐有沦陷、宜鱼盐酒货之利、防丢失、防盗。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时,先生与客往司马公家共观牡丹。时价花开甚盛,客曰:「花盛如此,亦稀有乎?」先生曰:「莫不稀有。且因问而可占矣。」逐占之。以巳年六数,三月三数,十六日十六数,总得二十五数,除三八二十四数,余一数为干,为上卦。卯时四数,共得二十九数,又除三八二十四数,余五为巽卦,作下卦,得天风姤。又以总计二十九数,以六除之,四六除二十四,得五爻动,变鼎卦,互见重干。逐与客曰:「怪哉,此花明日中午,当为马所践毁。」众客惊诧不信,次日中午,果有贵官观牡丹,二马相啮,群至花间驰骤,花尽为之践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