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刘易斯将木盒子扛在肩膀上,问到,赛伯摆布看了看,在哥谭又一次变得酷寒的氛围中,他活动了一下肩膀,
动手之处很沉,就像是此中放了一块等体积的钢铁一样。
私家飞机安稳的落在了机场的跑道上,在穿戴风衣,带着墨镜,围着领巾,拄着拐杖的赛伯重新踏上哥谭空中的时候,早就等待在一边的刘易斯快步走上来,殷勤的接过了赛伯手里的木盒子。
“回别墅吧...对了,罗宾在吗?”
赛伯的目光透过飞机的舷窗看向黑夜,窗外灯火透明,这座800W人的都会就像是悄悄入眠一样,只要那些灯光还在提示着人们,真正的黑夜还尚未到来。
赛伯顿时来了兴趣,他拿出雪茄盒,分出两根,在吞云吐雾当中,这几年在纽约和哥谭来回跑的刘易斯就为他详细先容起了目前哥谭的环境。
“这是哥谭,这是我亲人的安葬地,这是克里斯蒂安的地盘。”
“我说的对吗?罗宾。”
在中心城区有一家靠近开张的侦察事件所,此中有一名年青的侦察,没人晓得他的真名,但人们都称呼他为“蒂姆”,一个脑筋好用到让人惊奇的家伙。
特别是在那些糊口环境没有被改良的穷户窟里,糟糕的糊口环境让那边总不贫乏铤而走险的人,在这座文明的都会里,最糟糕的事情就是,很多人不得不依托犯法才气持续活下去。
5枚手雷开路,然后是一阵错落有声的射击,不到15秒钟,拦路的7个蠢货就被全数干掉,刘易斯走到那些被打成了马蜂窝的尸身边看了看,他讨厌的捂住了嘴巴,
“我返来了...”
3年前,小丑一手策划的暴动将哥谭一度推到了沦丧的绝壁边上,官方鼓吹是蝙蝠侠和小丑同归于尽,包含哈维.登特等正面人物也丧生在这一次公理和险恶的巨大对决当中,乃至有很多都会的旅客被这个史诗般的故事传染着前来哥谭瞻仰超等豪杰战役过的处所。
在曾经黑手党的地盘,下城区连在一起的五个街区里,活泼着一名穿戴玄色皮甲,用弩箭战役的密斯,自称“女猎手”。
赛伯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但就在这时候,一颗枪弹从黑暗里射出,目标恰是刘易斯的脑袋,眼看着这家伙就要被爆头,一只手从身后伸出,将刘易斯的身材按了下去。
“见鬼!抄家伙!让这些蠢货看看,这到底是谁的地盘!”
“如果这座都会已经健忘了妖怪帮...那就用鲜血,让他们重新记起来!”
船埠区的临时统治者将手里的雪茄扔到车外,对赛伯无法的说,
刘易斯以这句话作为开首,然后将哥谭的近况大抵描述了一遍,用四个字来总结就是“群魔乱舞”。
至于我们行侠仗义的罗宾...他倒也不是没有“公理的火伴”。
痛失爱妻的差人局长吉姆.戈登在走出暗影以后,对犯法更是深恶痛绝,他的手腕变得更倔强,脱手也更加狠辣,在他的一手管理下,在小丑消逝1年以后,哥谭的治安变很快达到了有史以来最好的一个期间。
“砰”
“是!”
他们亲目睹到过哥谭的血腥一夜,他们乃嫡亲身参与到此中。
那是赛伯曾穿过的最后一套战甲,有棱有角,看上去用特别材质做成,某些处所覆盖着钢铁,两把玄色的搏斗棍插在身后,腰带上是一串庞大的东西,在腰带最火线的扣子上,是一个斜斜的“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