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呜!”
“那群纯血的废料在哪?”
一个下位吸血鬼颤颤巍巍的回道:“有鬼奴看到了日行者,他带着一群人类杀进了那处血厅!”
他的神采顿时阴沉下来,混血,杂种,这个词他已经有多少年没有听到过了。
多年来,他在本身养父的熏陶下,已经成为了一个合格的吸血鬼猎人,他深知吸血鬼这类东西的残暴。
筷子长的黑影在半空化为一条玄色的闪电,在吸血鬼群中快速游动。
咔咔咔声不竭,紧接着就是银制枷锁打仗到皮肉收回的嗤嗤炙烤声,那种声音就想铁板煎鱿鱼一样。
“狄肯费斯这个混血的杂种,因为他的舞厅,给我们惹了多大费事!我发起将他摈除出纽约!”
唐宋把目光投向对吸血鬼汗青比较体味的刀锋。
“现在不是中世纪,”一个面色惨白的青年调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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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一群猪羊,你们怕他们?”狄肯费斯夸大的举起手,大声的嘲笑道:
“咳咳!”昆恩看着刀锋,嘴里吐着血沫,不知是想开了,还是放弃了,
乃至他能感遭到脖子上那条蛇锋利的毒牙触碰皮肤带来的冰冷触感。
“别忘了这里是哪,这里是纽约,我苦心运营了两百多年的巢穴!”
“我记得想要呼唤血神这类忌讳存在,要求很刻薄,起码需求上千个纯粹少女的血,还需求十二个纯血吸血鬼的献祭,狄肯费斯疯了吗!”
“我在内里听到,几位议员仿佛对我有定见!”
“不管是哪种,血神这类存在都极其可骇,如果真的让狄肯费斯胜利,那将是人类的大难!”
“你固然让它来!”刀锋冷冽的笑着,暴露一排乌黑的牙齿。
恰好每次都和他作对,该死的,等着吧,等他胜利呼唤出血神,那它就是真正的血族之王。
舞池里只要枪械的轰鸣声和惨死吸血鬼的哀嚎声在回荡。
血神,甚么东西?
真正的纬度魔神,天国君主墨菲斯托在地球也只敢偷偷摸摸跟做贼一样生长一两个骑士。
但它确切是一个三百多岁的吸血鬼,它当初跟着蒲月花号从欧洲来到美洲,它的春秋和纽约的汗青一样长。
真让祂真身来临尝尝,狗脑筋不被打出来都算他输。
唐宋此时的脏腑可要远超于那些武道大宗师,特别是两肺之间孕养的两道太白精气。
别说吹杯成粉,就是吹钢成粉,也只不过是张嘴之间。
到了最后,它们乃至连影子都看不到,能看到的只要一个个倒下,化为干尸的火伴。
真当现在占有在雪山之巅的那位秃顶法师是吃干饭的。
“血神,狄肯费斯想要呼唤血神,他想统治人类,让这个天下成为血族的天下!”
拐杖直接贯穿了昆恩的手背,将它狠狠钉在了空中上。
一口气将一个吸血鬼吹成了粉尘,烟雾消逝,粉尘中,一滴血滴向了空中。
啵!唐宋拔出拐杖,直接将拐杖塞进了他的嘴里。
很难设想,一只吸血鬼满身高低的血液加起来还不到半两。
一声声惨叫在集会室里响彻开。
唐宋摸着掌内心将近演变成精怪的小黑蛇,看着刀锋拜别的身影。
狄肯费斯走到一个留着大背头,西装打领的白人中年身后,双手搭在他的椅子扶手上,俯视着在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