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昆恩看着刀锋,嘴里吐着血沫,不知是想开了,还是放弃了,
“一个堆集了两百多年财产的族群,嘿,还是一个不法团伙,不知能换多少资粮!”
刀锋肥厚的嘴唇张了又张,终究还是挑选了转成分开。
猩红的赤色在它眼里满盈。
舞池里只要枪械的轰鸣声和惨死吸血鬼的哀嚎声在回荡。
“我说,我说,”昆恩感受背后的拐杖力道越来越大,他惊骇的出声道:
“挖出它们管账的人和公司,”随后唐宋喃喃自语:
“这个场子不错,奉告莱恩,转头装修一下,改成主题夜店!”
唐宋给了刀锋一个警告的眼神,没有再理睬他。
仿佛感遭到了他的踌躇,唐宋的拐杖往下一压,昆恩顿时感受身上仿佛压上了一座山,噗通一下直接瘫倒在地上。
“不会放过我?“唐宋邪笑着反复一句,抬起拐杖,点在了这头吸血鬼的手背上。
几个枪手打扫着疆场,半死不活的昆恩四肢被钉上了柚木桩,嘴里被塞了口球,关在了一个装活猪的铁笼子里。
“不管是哪种,血神这类存在都极其可骇,如果真的让狄肯费斯胜利,那将是人类的大难!”
如果真让狄肯费斯胜利,那全部纽约恐怕会沦为一片炼狱。
刀锋满脸凝重的解释道:
它俄然收回一阵癫笑:
真当现在占有在雪山之巅的那位秃顶法师是吃干饭的。
恰好每次都和他作对,该死的,等着吧,等他胜利呼唤出血神,那它就是真正的血族之王。
阎浮天下,有武道宗师将脏腑熬炼到极致,能吹杯成粉,握铁成泥。
“狄肯费斯在哪?”
昆恩嘴里塞着拐杖,只能用力的点点头。
真正的纬度魔神,天国君主墨菲斯托在地球也只敢偷偷摸摸跟做贼一样生长一两个骑士。
唐宋抚摩着掌心吞噬了太多吸血鬼精血昏昏欲睡的黑蛇,叮咛弗兰克道。
只是因为人类热兵器的强大,它们才和人类签订了《共存条约》。
刀锋冲动的拎着昆恩的领子,将他拽了起来,瞋目圆睁的诘责着他。
“想想,将来,全部天下都是我们的猎场,人类不过是我们的羔羊,这类天下,多么美好!”
“血神是吸血鬼汗青上的一个传说,有人说它是该隐的子嗣,最陈腐的二代吸血鬼,也有人说它和该隐一样,一样是吸血鬼的泉源之一。”
筷子长的黑影在半空化为一条玄色的闪电,在吸血鬼群中快速游动。
“一个血厅被扫了!谁干的?”
唐宋食指悄悄搓了搓大拇指上的玉扳指,黑玉扳指蓦地传出一阵金属鳞片摩挲的声音,一颗玄色蛇头俄然探出,一口将他掌心的血珠吞进了嘴里。
紧身破洞牛仔裤,上身套着皮衣,一身嬉皮士打扮,疏松的头发,脖子上戴着大金链子,看上去像一个街边地痞多过像一个吸血鬼。
就这么点血,豢养一头铜甲尸,起码能省去十几天的熬炼工夫。
它们表面像人,骨子里倒是把人当作鸡鸭鹅,与家禽无异。
别说吹杯成粉,就是吹钢成粉,也只不过是张嘴之间。
“那我们为甚么不把他变成我们血族的天下!”狄肯费斯语气有些癫狂:
血神,甚么东西?
“人类,他们天生就是我们的食品,甚么时候,我们关键怕他们!”
“日行者,你不要欢畅的太早,呼唤血神除了你说的那些祭品,还要一个日行者作为主祭,你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