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表面像人,骨子里倒是把人当作鸡鸭鹅,与家禽无异。
他的神采顿时阴沉下来,混血,杂种,这个词他已经有多少年没有听到过了。
日行者,狄肯费斯嘴里念着这个名字,两根锋利的獠牙在它嘴角冒出。
到了最后,它们乃至连影子都看不到,能看到的只要一个个倒下,化为干尸的火伴。
“咳咳!”昆恩看着刀锋,嘴里吐着血沫,不知是想开了,还是放弃了,
纽约两大吸血鬼氏族的族长之一,狄肯费斯!
鬼晓得,在某条时候线上,他会不会化身灭世大魔,引来这个秃顶法师的不满,直接从本源大将他抹除。
“他这么大张旗鼓的生长血裔,捕猎,必然会引发人类的重视,一旦冒犯了条约,对于全部血族来讲都不是功德!”
狄肯费斯好不轻易节制住了嗜血的欲望,扭头问着身边的血裔。
如果真让狄肯费斯胜利,那全部纽约恐怕会沦为一片炼狱。
“你固然让它来!”刀锋冷冽的笑着,暴露一排乌黑的牙齿。
…………
“现在不是中世纪,”一个面色惨白的青年调侃道:
“他们都在议会厅!”
狄肯费斯还没有走到议会厅外,就远远的听到一个声音。
但它确切是一个三百多岁的吸血鬼,它当初跟着蒲月花号从欧洲来到美洲,它的春秋和纽约的汗青一样长。
“狄肯费斯这个混血的杂种,因为他的舞厅,给我们惹了多大费事!我发起将他摈除出纽约!”
一口气将一个吸血鬼吹成了粉尘,烟雾消逝,粉尘中,一滴血滴向了空中。
“那我们为甚么不把他变成我们血族的天下!”狄肯费斯语气有些癫狂:
………
不过,从两年多的时候来看,这个秃顶法师对他的兴趣看起来不大。
“一个血厅被扫了!谁干的?”
“别忘了这里是哪,这里是纽约,我苦心运营了两百多年的巢穴!”
舞池吧台,独一幸存的吸血鬼DJ跪在地上,只感受有一条阴冷的东西在本身后脖颈爬动。
一声声惨叫在集会室里响彻开。
“阿尔文,他是你们家属的后嗣,你感觉该如何措置他!”
刀锋冲动的拎着昆恩的领子,将他拽了起来,瞋目圆睁的诘责着他。
“是日行者!”
紧身破洞牛仔裤,上身套着皮衣,一身嬉皮士打扮,疏松的头发,脖子上戴着大金链子,看上去像一个街边地痞多过像一个吸血鬼。
说实话,唐宋对于这类能玩弄时候,看到将来的存在非常顾忌。
唐宋给了刀锋一个警告的眼神,没有再理睬他。
“血神是吸血鬼汗青上的一个传说,有人说它是该隐的子嗣,最陈腐的二代吸血鬼,也有人说它和该隐一样,一样是吸血鬼的泉源之一。”
唐宋把目光投向对吸血鬼汗青比较体味的刀锋。
昆恩收回了一声凄厉的惨叫,痛苦的哀嚎声在舞厅内反响。
“这个场子不错,奉告莱恩,转头装修一下,改成主题夜店!”
吸血鬼的心头血,不管对于僵尸还是一些精怪而言,都是大补的东西。
只是因为人类热兵器的强大,它们才和人类签订了《共存条约》。
唐宋抬起拐杖,用昆恩的皮衣擦拭着拐杖上的口水。
唐宋不在乎甚么血神,不过刀锋倒是非常冲动。
“挖出它们管账的人和公司,”随后唐宋喃喃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