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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袭红色连衣裙,其上绣着翩翩翱翔的胡蝶,在凉鞋嘎嘎轻微响声中,李晴明缓缓走进门。
很较着,他就是来肇事的!林朋早就提示过我,防备赵刚烈。
我们班集会,他来干甚么?
“真的吗?”杜小梦眨巴着眼睛,忙钻入寝室开端穿衣打扮。
可现在小梦对我热忱似火,我却有点想打退堂鼓了。不是她不好,而是我内心住着珍姨,我得为她死守。
她公然穿了那件米黄色短裙,脚上穿戴舟型袜,踩着红色网状旅游鞋。
她说的没错,我的衣服是烂大街的十元的红色圆领棉背心,很多老头喜好穿,上面穿的是地摊上买的二十块吐血大甩卖的盗版耐克短裤。如果不看正面,别人还真的觉得是老头。
见我有点不悦,杜小梦立即说道:“好了,好了,不换就算了,这身也挺好,嗯,提那小我干吗。”
我正想着,忽觉门口一闪,林朋东张西望地快步走出去,他目光一扫,脸上闪现出少有的凝重,径直朝着我走来,“卓哥,我刚才看到一小我。”
统统人都晓得在李晴明身上产生了甚么,均报之以怜悯的目光。
提及来有点难堪,此次集会我仍然是以杜小梦男朋友身份列席的,因为毕业了,以是杜小梦也就不再避讳教员,干脆向大师公开。
我难堪地笑了笑,心说我只是为了珍姨才尽力的,你这么夸我,实在有点不美意义。
林朋没有开打趣的意义,他将嘴凑到我的耳边低声说道:“赵刚烈!”
她的神采惨白,一如既往地贫乏赤色,两侧颧骨因为身材的肥胖显的特别较着,她戴着一顶草帽,巨大非常,在草帽的讳饰下,暴露一双无神的眸子。
有人或许会对我这类死守报之以嘲笑,我本身也感觉有点愚,可这是我内心想的,感觉只要如许,才气让珍姨晓得我对她的至心。我不求别人晓得,只求问心无愧。
“切,跟大叔的装束没辨别!”杜小梦扯了扯我的衣衫,有点不满。
“晴明来了!”
我得为小梦的安然卖力。
饭店没有在最火爆的香满楼,而是在相对偏僻环境却非常高雅的古城饭庄。定在这里是我给杜小梦的建议,说这儿环境好,饭菜分量足,各个大厅也很新奇,最合适停止这类集会之类的。当然,最关头的是,喜好凑热烈的虾米不成能帮衬这类偏冷的处所。
“换甚么换?我感觉穿这一身挺好。”
她身边手臂挽着一个穿白衬衫的男人。
米黄色的连衣短裙是她很少穿的那一种,因为这裙子太短,有点短的怕人,仅次于珍姨喜好穿的那种包臀裙,只能将小屁股遮住。
“大叔又如何了?我即便穿这一身,还是拿市里诗词决赛冠军,还是勇救落水同窗,再说了,人家皇甫若兰向来就不以衣服看人。”
一大早,她就开端拿着各种衣服在镜子前摆啊摆,各种不对劲各种撅嘴,这也怪不得她,女人嘛,衣柜里老是贫乏最合适的那件衣服。
人一个接一个地来,我看了看四周,却没有看到林朋。这让我感到不成思议,虽说这小子转了性,非常喜好学习,并且也不再喜好凑热烈,可这毕竟是班里的最后一次集会,如果不来,是不是有点过份?
我几近健忘另有这么一回事,但杜小梦却记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