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脚破钞了很多力量,不由地气喘吁吁起来,别的一个男人冲了过来,气势汹汹,嘴里还喊着:“草泥马的,敢坏老子功德,还他妈戴面具给老子装神弄鬼,老子弄不死你!”
这时候别的两个男人回过神来,大呼着向我围攻过来。
仓猝之下,我咬了咬牙,死就死吧,这时候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说完这话我内心也是严峻到不可,目光湛然地望着她,防备她神经发作摘我面具,在这类环境下,要让她晓得我的实在身份,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忍住疼痛,快速地把她推开,并且说:“让开,别让他们打到你!”
嫂子和罗晓云还在,她们看到我返来,两小我的神采,嫂子是梨花带雨,充满了冲动,冲动地喊了一声临哥,然后就向我跑过来。
俄然,我想到了……
我这一手刀打得极其用力,冲畴昔的时候身材高高跃起,再猛地劈下去,比前次偷袭还要用力很多,顿时听到咔的一声,他的脖子都被我打脱臼了。
他们都一米八以上,身材也很强健,行动谙练,一看就晓得是常常打斗的地痞。如果只要一个的话,我还能打赢,可他们两个一起,我就不是敌手了,被他们打得步步后退。幸亏我刚才偷袭搞定了一个,不然的话,他们三个一起上,我估计支撑不了一分钟。
这但是枪,当代最大能力的便携式兵器,一颗枪弹能带走人的生命,在它面前,没有人会不惊骇。
咳咳了两声,我保持刻毒地说:“小事一桩。下次谨慎点,我不能每时每刻都在你身边庇护你。”
他们转头看了一下,见我真的追上去,跑的更加快了,连地上晕死畴昔的阿谁家伙也不管了。
只是几秒时候,我的后背就被盗汗沾湿了,握枪的手也有点轻微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