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人结婚早,十四岁的孩子便能够结婚了,也导致他们比较早熟,十来岁的时候就算孩子不说,家里也会开端帮着筹措结婚工具。
叶非晓得卫朗这个时候想听甚么,很识相地鼓掌奖饰,“朗哥你太棒了,这么快就弄上来两条鱼,的确神了!”
“你坐着,看我的!”卫朗走到河边,很帅气地一把扯下袍子,走进了河水里。
“非儿,你吃!”秦氏把面条推了返来,“娘不爱吃面!”
秦氏笑笑,“娘不爱吃面条,你吃吧!乖,方才呛了水,要好好补补身子。”
在当代,面条实在算不上甚么好东西,并且甚么都不加的白面条,叶非底子就吃不下去。但她看过一些小说,晓得在当代白面金贵,像她如许的贫民家平时是吃不到的。秦氏是心疼女儿,才把面条给她吃的,但家里白面有限,她本身舍不很多做一碗吃。
刚捡起鱼,身边一道黑影飞过,又一条鱼被甩了上来。
不远处,阿牛很及时地跑来奉上干衣服,卫朗走到中间的林子里换了内里的衣服,穿回本来的袍子,又从树上折下一段柳条儿,将地上的两条鱼穿在一起。
书中有申明,叶非的父亲赵福――估计这时改成叶福了,经常在地主家帮手,地主家中午管饭,大抵是因为这个启事,秦氏没有等叶福返来用饭。
她刚才是把卫朗当作小孩子了,没想到这孩子还这么害臊。
叶非拿着馒头坐了下来,把面条重新推给秦氏,“娘,你快吃吧,再不吃面就坨了,我是真不爱吃面条,这个馒头挺好吃的!”
“从我娘那儿偷的燕窝,给你补补身子。”
被一个小朋友拉手,她倒不介怀,再加上不想被思疑,也就由着他拉了。
卫朗这才从河中间游了过来,一脸的高傲之色。
卫朗却顺手将燕窝放到了桌子上,说道:“你拿着吧,不想吃给叔叔阿姨吃都能够。我好不轻易偷出来了,如果再放归去,还不得被发明啊!”
叶非拿起那东西,看是一块褐红色的不认得的物体,猎奇地问道:“这甚么呀?”
叶非依言,把鱼放到院中的盆里,又从缸里舀了水倒在内里。将穿鱼的草绳解开,鱼就在盆里欢乐地游了起来。
叶非就着咸菜吃下了半个杂面馒头就再也吃不下了,看来她这个家还真是穷。如果她能活到第一个任务结束,她得想点儿体例让家里人过得好一点儿。
“用饭啦!非儿!”秦氏在内里喊。
卫朗非常对劲,提着鱼,送叶非回家。
“对了,南玄门哪天过来招新弟子?”
朗哥是书中女主对卫朗的称呼,她为了不引发思疑,就跟着这么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