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魅力又特么的见效了吗?!
奥黛丽这几天挺高兴的。
旧金山的演唱会停止的很顺利,找了本地的乐队来做佳宾。演唱会结束后,科特和肯尼护着她分开了背景。
香侬问他:“既然奥黛丽在纽约,你如何不去见她?”
“别跟我说这些。”她不太欢畅,“你真的很奇特呢。噢,我晓得你的设法了,你因为不想被我回绝,以是干脆做出这副痛不欲生的模样。你爱本身超越爱我,你心疼本身超越心疼我。”这么一想,每次都要被她怼的莱昂纳多实在是勇气可嘉呢。
很多人都不明白她这个是甚么道理,话题性越大她就越红,越被人掐就越红,放在别的女明星身上只怕要被人打翻在地再踏上一脚的混乱私糊口对她底子没有影响,反而使得她成为偶像派中的矗立独行人物。
“你如何没被你之前的女朋友打死?”她翻了个白眼。
“只要你高兴就好。是,我是很想陪在你身边,但我不晓得你身边有没有给我留位置。如许,我离你远一点说不定好一点。”哥哥真是很多事啊。
“是死缠烂打啊――不是, 我是说, 你得让她时候想到你。你看, 你半年都不去见她一次,她如何会想到你?”香侬坏坏的一笑,“就是只做她的床伴, 也好过你现在这个模样。”
杰瑞德看了一眼,“你的新保镳?”
奥黛丽严格来讲不算好莱坞这个圈的,算是音乐圈的,但她跟音乐圈这拨人混的不太好,反而是好莱坞后起之秀们混的比较熟,两个圈子的人都想熟谙她,只是她之前寒暄圈不算很广,连混脸熟都不很主动,现在俄然气势大变,也就多了很多熟谙人的机遇。
“你如何晓得我在纽约?”
他从没见过如许的女孩。
杰瑞德点了根烟,心头苦涩。
说实话,他挺佩服奥黛丽的,这类糊口能把人逼疯:你出门倒个渣滓都有人对准你用力打闪光灯,恨不得拍下你统统的丑态;你的一举一动都得接管无数狗仔队的窥测,上超市买个卫生棉条都会被人扒出买的甚么品牌――不,奥黛丽不在超市买卫生棉条,她老是开辆小货车,直接在本地最大的卖场成箱成箱的买东西,从卫生棉条到面巾纸,从适口可乐到香槟酒。人们压根不晓得她这类购物风俗是如何养成的。
杰瑞德皱着眉头。他是想过这个题目, 想来想去,都不晓得没能成为奥黛丽的男朋友是幸还是不幸了。就像马特・达蒙讽刺他的, 他连成为EX的机遇都没有。
“挺好的。”她浅笑,“你只会问我这个吗?”
那如何能够!能抵当她的魅力的男人有一个就够了,竟然有两个!这不成能!
有点活力,但更多的是欣喜吧。
他救过她,奥黛丽会为此感激他,但他从没想过还能用这个来求得她的爱。在爱情面前他自发寒微非常,但他的高傲不答应他挟恩图报。他是个朴重的人。
她的态度也很――如何说呢,非常特别的一小我,做事气势相称简朴卤莽,那天她经人先容熟谙了很多人,却一眼就看中他了――这话提及来非常奇特,仿佛感受本身成了甚么展览品似的――然后她就走过来,倔强放肆的弄走了他的女伴。
“我的弟弟, 你晓得寻求女孩子最首要的是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