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刃勾在短弓上,侏儒的双脚顺势蹬在周鱼胸口,同时第二个侏儒攻到,拿着把锄头,打棒球似的拧腰一挥锄头,挖向周鱼的腰侧。
短弓射程近、准度高,在树林里不会挂到枝干,便利行动,是猎人的惯用兵器之一,既然是拿弓的猎人,那么拥上去近战才是最好的挑选,归正另一小我的兵器都扔了,不消怕。
“不等王子了?”周鱼猎奇的问道,他很想看看白马王子是个甚么样的奇异存在,能让这具尸身再活过来。
侏儒全死了,一个脑袋被挖了个大洞、一个脖子被撞断、一个背脊被劈烂、一个脑袋被砍掉、一个腹部被剖开、一个胸口被踩扁,一个头被插在土里。
如果不是被格林坑了一下,他应当会更加安闲的,不过战役也没有持续太久。
侏儒把木板一放,纷繁拿出本身的兵器,敏捷向这边靠过来,边跑还边喊道:“剁了他们!把他们做成煎肉饼!”
“fus-ro-dah!”周鱼大吼一声,左手放开弓柄,抓住侏儒的脚用力往下一拉,右手将短弓往上一抬,把侏儒拉离斧头,垫在腰侧,同时向后扬起右脚。
“她这模样真的能活过来?虽说是同期间,可当时候《弗兰肯斯坦》还没有写出来吧?就算写出来了,应当也没有传进德国。”周鱼看着尸身想道。
不到十秒,七个侏儒死了三个。
周鱼浑身是血,脸上是愉悦的神采,宣泄了这一通,贰表情很不错,用披肩擦洁净了脸上和手上的血迹。
(详情请见将来某天会呈现的“科幻之母”梦境)
而格林低着头,对斧刃视而不见。
她的嘴唇艳红如血,双目紧闭,皮肤惨白如纸,近乎于透明,如果她还活着,肤色必然是粉嫩可儿的,遗憾的是她已经死了,颈侧、手背、脚踝、额头、太阳穴和眼皮上都充满了乌青的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