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淳于抬眼时,已经掩去眼底黯然的神采,对冯朝林说:“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尼玛,敢吃老娘豆腐,叶佳瑶狠狠掐了把搭在她胸前的大手。
“你干吗眼睛红红的?吓傻了?就说让你别看非得看。”赫连景调侃道。
冯朝林慎重了神情道:“大人的教诲,冯某铭记于心。”
两个部下抬着盛武褴褛的尸身从夏淳于面前颠末,夏淳于想到瑶瑶就是被盛武挟制才会死亡,恨意陡生,冷声道:“把他丢到乱葬岗喂野狗。”
叶佳瑶内心哼哼,老娘又不是百合,讨麻媳妇,老娘就爱凶巴巴怎滴,你们这些个臭男人就是欠骂老娘有甚么体例?
叶佳瑶愁闷地都不想说话了,尼玛一身短打布衣的打扮,那裤子还是九分裤,脚下穿一双青色缎面的初级鞋子算咋回事?不晓得的还觉得这鞋子是他偷来的。
赫连景有些不测,他不惊骇?那场面但是有些瘆人。
赫连景揉动手臂,只见手臂上红了一大片,猜疑地嘟哝:“到底是甚么东西咬的这么狠?”
广场中心竖着十几根杆子,每根杆子上都吊着一具尸身,叶佳瑶一眼就认出了最中间吊的最高的那一具,恰是二当家的盛武。
夏淳于瞅了眼杆子上的尸首,说:“都放下吧!气候热,味儿不好闻。”
这也是在警告冯朝林,不要步了白崇业的后路。冯朝林此人亦正亦邪,不给他念点紧箍咒,指不定哪天他野心收缩,比起白崇业更难搞。
“行,你说的,有钱的就是老迈,现在你是老迈。”赫连景心说:比及了金陵,咱就是老迈了。
赫连景走了几步,感觉这布鞋很合脚还挺舒畅,表情又好了起来,三两步追上叶佳瑶。
身后传来马蹄声,赫连景下认识扭头,只见一威武不凡的男人骑着一匹纯红色的高头大马从他身边颠末。
赫连景拿着布鞋不肯换:“我本身的鞋子挺舒畅的,干吗要换,这个底这么粗糙会各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