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孟子 > 第11章 告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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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仁之胜不仁也,犹水胜火。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不熄,则谓之水不堪火。此又与於不仁之甚者也,亦终必亡罢了矣。”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志於彀。学者亦必志於彀。大匠诲人必以端方,学者亦必以端方。”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以是养之者。至於身,而不知以是养之者,岂爱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

“村夫长於伯兄一岁,则谁敬?”曰:“敬兄。”“酌则谁先?”曰:“先酌村夫。”“所敬在此,所长在彼,果在外非由内也。”公都子不能答,以告孟子。

孟子曰:“人之於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以是考其善不善者,岂有他哉?於己取之罢了矣。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今有场师,舍其梧槚,养其樲棘,则为贱场师焉。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也。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腹岂適为尺寸之肤哉?”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孟子曰:“从其大抵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抵,或从其小体,何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则引之罢了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

告子曰:“生之谓性。”孟子曰:“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曰:“然。”“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欤?”曰:“然。”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脩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脩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罢了矣。”

孟子曰:“五穀者,种之美者也。苟为不熟,不如荑稗。夫仁亦在乎熟之罢了矣。”

孟子曰:“仁,民气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罢了矣。”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成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成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於死者,故得了所不辟也。如令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则凡能够得生者,何不消也?令人之所恶莫甚於死者,则凡能够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消也,由是则能够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恶有甚於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於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贫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故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故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故而不受,今为所识贫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成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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