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大祭司玩蛇玩的很溜,叫蛇和赶蛇的本领的确是一流的,这想必和“印度人用长笛耍蛇一样”,总归是技能性的。
我可没耐烦等大祭司做甚么心机筹办,这个时候谁都别想跟我软磨硬泡,我的态度就是倔强,干脆扣动扳机,一枪下去。
出了大山坳,阔别了那股浓烈的蛇腥味,深吸一口气,顿感神清气爽,在大祭司的带领下,我们一行人奔赴黑蘑菇的地点地。
大祭司想必是常常会来迷雾谷采药,他对这一带很熟谙,晓得那里应当避开,那里能够直接趟过,我们这一起上倒也没甚么波澜。
说句不要脸的话,我现在的环境就是“关公耍大刀”,他林远辉能不怕?能不乖乖听话?能不抱着我的大腿装孙子?
“我要你转告给这老头的话,你还没说完吗?我的忍耐但是有限度的,我不介怀让你们全数死在这里,你好好衡量一下。”
先随他们去吧,我现在没空理睬他们,归正大祭司在我手里,他们绝对不敢轻举妄动,不然那就一枪爆头,鱼死网破。
草丛里,小水池边,大树底下,死蛇堆积起来,活蛇吐着红信,像是在听候大祭司的号令普通,将前程堵得严严实实。
站在他的态度来讲,他作为蛮山部落的大祭司,心系全部蛮山部落,如果部落首级被我杀死,那将会给蛮山部落形成庞大的动乱。
我不是不尊敬白叟,是我底子就没把他当白叟看,这故乡伙的心性和手腕非常高超,不然我当初哪会被他逼得吃下一碗“浴罗兰”?
就比如地上这些红腹小蛇,也不知大祭司使了甚么体例,现在正一群群往回爬,最后剩下来的,也只要那些堆积起来的死蛇。
这一枪无疑是强心剂,扎入蛮山部落这些人的心脏,让这些人惊骇万分,不得不当协,特别是大祭司,他正板着脸向我走来。
大祭司是已经挟持住了,但手枪还是没有分开他的脑袋,我也叮咛统统人不准靠近他,这故乡伙一大把年纪的,有些邪门。
细心看他那张老脸,阴沉的都要滴出水来,比吃了死蛤蟆还要丢脸,究竟是蛮山部落的兴亡首要?还是他本身的庄严首要呢?
我转头看了一眼,模糊发明了林远辉和那三十多个饥渴男,想不到他们竟然没有分开迷雾谷,而是一向跟在我们身后。
大祭司又有些不肯被我挟持,他固然是一个原始人,但原始人必定也有本身的庄严,何况他是个白叟,别的不争只争一口气。
枪声与林远辉的惨叫声,在大山坳中回荡开来,枪弹贯穿林远辉的右手掌,鲜血飞溅开来,将他身后一个饥渴男的兽皮裙染红。
俄然!
在场合有女人神情凛然,眸子里出现骇人的光芒,盯着那三十多个饥渴男,要不是碍于红腹小蛇,必定免不了一场恶战。
一群女人咿咿呀呀不晓得在说些甚么,但每次只要我回过甚去,总能看到一双双眼睛在谛视着我,且目光一向都非常炽热。
已经行至迷雾谷深处,这里的浓雾要更加黏稠,视野能见度不敷六米,发展出来的植物也是千奇百怪,食肉型植被到处可见。
“嘭……”
看得出来,大祭司的内心在挣扎,他是个夺目人,必定晓得我想挟制他,因为只要如许,我们既能满身而退,又能采摘到黑蘑菇。
他们必定没有推测会是如许的成果,而此次必定又和前次在蛮山部落里的环境一样,已经到嘴的鸭子眼看着又要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