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干系就是这么逐步拓展开来的。
哥伦比亚大学本身就有出版社,他又是哥伦比亚大学的门生,以是他第一个目标就是这家出版社。
他开端驰驱于各家出版《⊥,社,但愿找到买家,在分开美国前大赚一笔。
对于这类篇幅不长的小说,普通作者会挑选先邮寄到文学杂志或者报社,登载后形成了影响,才会引收回版社的重视。
不过总算是被杂志登载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看到,天下级名著的影响力开端渐渐分散,直到震惊天下的那一天。
《大西洋月刊》的编辑没有窜改,直接照抄,这成了林子轩的第一个笔名,本国人会感觉这个作者的名字很难读,感受怪怪的。
像林子轩这类粉嫩的新人,拿着稿子到出版社毛遂自荐,不说能不能见到有能量的编辑,起首就给人不成熟的感受,天然不会获得正视。
算是最后的挣扎吧。
他之以是第一站挑选伦敦,当然是为了找他曾经的好室友徐至摩了。
林子轩出身贩子家庭,学的又是经济学,好好经商赢利就是了,写甚么文章啊,就这类文笔不是糟蹋好文章么?
一趟趟跑下来,林子轩窝火不已。
林子轩就是在这类环境下见到徐至摩的。
徐至摩来到伦敦本来是想跟从哲学家罗素学习的,可罗素临时有事情,顾不上他,他只幸亏政治经济学院混日子。
林子轩没有英文名字,以是他给《大西洋月刊》投稿的时候用的是名字的汉语拼音。
他下定决计,今后必然要抄袭出一本名著来,让美国人抢着出版。
童话故事里的仆人公还是一名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季鸿明对这类设定完整无爱,或者说和他的看法相差甚远。
本着鼓励新人的原则颁收回来,完整没有看到天下级名著的镇静感。
在这个年代,能够出国留学的门生大多都有背景,现在打好干系,今后好见面。
更何况他还不是白人。
而林子轩的两篇小说,一篇是童话故事,一篇讲的是老头垂钓。
如果他把《飘》拿出来,也许就会引收回版社的重视,毕竟那是产生在美国本土的故事,还是报告的南北战役,题材上占有很大上风。
《大西洋月刊》的编辑并没有一眼看出《小王子》和《白叟与海》是天下级的名著,那位编辑只是感觉这两篇小说视角独特,写的很成心机。
这本就是他的打算,抄袭天下名著捞一票,然后到欧洲旅游一番,再返回海内。
再者说,林子轩挑选的题材也不奉迎,童话故事的市场太小,《白叟与海》则是产生在古巴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