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仲气哼哼地出来,手里一把单刀,甚么话也不说,径直朝着那金贼军走去。那金贼军正在对劲,转头看了看毛仲,将马肚子一夹冲过来,“小子,你也来送命啊?”
“这有辨别吗?”毛仲问。
“哈哈哈哈,明国的男人,你们如何不敢上来决斗?”最前面的那名金贼军非常放肆,骑着马,来往如风,身上背着一张弓,手里挥动着一把刀。枣红马铁蹄狰狞,飞溅起一团团烟尘。
本来是一名特战兵士。
仇敌的气势实在太放肆了,就是用步枪一枪打一个准,十足给灭了,也不解气,毛仲决计煞煞仇敌的威风。同时,也练练特战军队的才气。
“放心,我是毛仲,不是你们!”
毛仲气急废弛。
金贼军的旗号,让毛仲军非常谨慎,因为,那是真正的金贼八旗军队,打着镶红旗一面,五十余名马队,个个手执长弓硬弩,岿然不动。从其气势来看,必然是久经疆场的老兵,杀人如麻,这才寒气森森,临危不惧。
明军将残存的金贼军大部狙杀,将其粉碎了的战舰俘获,然后,登上了北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