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枫!”钱通看过我的照片,一眼就认出了我。
“各位,你们是在找我吗?”我从灌木丛里冒出了身子,嘴角一扬,痞气的问道。
我又点杀了三人,最后只剩下钱通。
“想跑?不感觉太晚了吗?”我的箭恰好落在他即将落脚的处所,这叫做预判,是一个杀手最需求的东西。
他发明在那些树枝中间时不时有鸟兽的骨头,另有脚下有些发软,落不实沉。
但这根基上是不成能的,因为天下比诸葛羽聪明的人,太少太少了。
这是诸葛羽说的,他是我目前为止见到过预判才气最强的人,也就是说,白正堂没法抓住他的身形,一样人间也没有能射中他的箭支,除非射箭的人,能预判到他下一步落脚的地点。
预判这类东西,除了经历,便是直觉。只要颠末不竭的演练,才气成为一种本能。
我的箭支穿透了他的大腿。
“兄弟们,你们跟着我,赏金甚么的我们就别想了,但我能包管带你们活着回到琅琊山。”秦文忠道。
我本来还想借着池沼一窝坑了这些家伙,但没想到,秦文忠竟然领着一半的人跑了,这未免让我有些绝望。
“三眼神君,名字很霸气,但这脑筋嘛,实在有点不太够用。就你这毛躁的脾气,还敢当游侠,要价这么高,哪来的勇气?”我低头点了根卷烟,走到他的身边,嘲笑道。
当然,我一向没有效兵器的真正启事就是,我不风俗用刀枪棍棒,而弓才是我想要的。
“没错,我在这里等了你们一个早晨,嗯,是该有点回报了。”
哎,我暗自叹了一口气,本来如果他硬气到底,我会留他一条命,让他下半身或许还能做个独腿大侠,但现在我看到的是一只狗。
现在池沼地里剩下的四人,就像是四只脆弱的小鸡普通,而我则是把握他们运气的人。
就在他力道将近,即将落地的刹时,我的箭支精准而至,钱通想要躲闪已经来不及了,方才在空中,他已经没有任何多余的力量,哪怕是再横移一公分。
“没意义,看来得换一个玩玩。”我张弓对准了别的一人,跟着我的魔气涌入,弓弦上刹时呈现了一支玄色的气剑,跟着我元气的涌动,不竭的窜改着是非。
不过先干掉这些无脑的游侠也不失为一个精确的挑选。
另一边,钱通等人确切士气大振,少了秦文忠的批示,钱通愈发的冒进,领着人塌进了那片灭亡之地。
我又脚勾起他的弓,用力咔嚓一扭,不费涓滴力量折成了两半,“这玩意,也就恐吓恐吓人,没甚么鸟用。钱通,你想不想死?”
如此笨拙的人,又没骨气,那就没有活下去的代价了。
我就晓得钱通不会这么简朴,但我之前没有率先杀他,只是因为他手中的弓。
钱通这时候已经落空了胆气,方才发作出淤泥,乃是他咬破舌尖,以一种保命的奇法强行催动元气发作,拔出了泥潭。
嗖!
但这类霸道的运气法例,对身材的耗损非常大,钱通只想从速逃窜,分开这该死的处所。
这跟我小时候的胡想有关,我想做一名差人。进入玄界后,我做不成差人了,玩不了枪,那么只能用弓箭代替,那种射穿仇敌的感受,非常美好,每一次射出箭支,我都能晓得那必然会插在仇敌的身上,狠狠的重创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