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我们俩返来,饭店老板赶快从桌旁上起家,一脸佩服的冲我们俩竖起了大拇指,说了句,“你们俩真有种,我算是服了!”
两小我分开饭店,持续往家的方向走,不过,我说我腿疼,伤还没好利索,拖拖沓拉走的很慢,一个上午,我们就走了十来里地,眼看着,这就又到了晌午头儿上,肚子又饿了,这一带呢,也不晓得是咋回事儿,很多回民饭店,名字都是些清真、回回、羊肉啥的。
酒喝完了,馒头也吃饱了,站起家就往小树林内里走,不过走了没几步,就感受脑袋沉沉的,肚子里还叽里咕噜的,不是太舒畅,又走了几步,就感受两条腿跟灌了铅似的,死沉死沉的,心说,是不是这几天没日没夜的赶路,累着了,不可就睡一会儿吧,回身又往树林里走了没几步,节制不住本身的身子了,直接栽在一棵树下睡上了。
我这辈子都没睡这么沉过,也不晓得睡了多久,迷含混糊展开眼睛一看,天不晓得啥时候阴了,阴沉沉的,仿佛就要下雨了似的,我心说,也没睡多大一会儿,咋说阴就阴了呢。
第二天醒来,用饭店里的水管洗了洗头,又洗了洗衣裳,就这么一身衣裳,洗完就穿身上了,归正气候热,一会儿就干了。
这时候,天上的太阳挺毒的,我又累又饿,估摸着陈辉这时候必定也在哪儿歇息,已经快到处所了,不过离旬日之约另有好几天,他不至于顶着个大太阳赶路。
饭店老板赶紧点头,“瞥见了,当然瞥见了,我觉得你们俩不敢上去呢,真有胆量!”说着,又冲我们俩竖了竖大拇指。
从饭店里出来,也走不了路了,找了条阴凉的胡同,我们俩倚着墙坐在胡同里睡上了,没一会儿,强顺就睡着了,见他睡着,我从地上渐渐爬了起来,看了看他,内心叹了口气,走出胡同,到内里的小卖部买了一只笔、一张信纸,用笔在信纸上写了一行字,又从身上取出一百块钱,连同信纸,一起给强顺塞进了上衣口袋里。
又往前走出一段,内心顿时没底了,思疑是不是真的走错路了,咋看着四周越来越陌生呢,前次走的时候,固然也没赶上几小我,但是走一段就能瞥见村落、镇子啥的,这时候,咋越走越萧瑟呢?庄稼地都没了,净剩下荒坡野草了。
强顺顿时不乐意了,问我有啥事要去找陈辉,我憋着气没吭声儿,强顺急了,说道:“我不管,你到哪儿我到哪儿,你不回家我也不归去!”
很快的,我来到了这个村庄的边儿上,说是个村庄,不过就那么十几户人家儿,零零散散坐落在路西边,并且这十几户人家的屋子,几近都是一模一样,都是一座土坯院子,内里一座土瓦屋子,看着感受就仿佛回到了民国期间似的。
顺着路也不晓得走了多久,我感觉有点儿不对劲儿了,就发明四周的村庄、修建物啥的,越来越少还越来越萧瑟,我这时候敢必定本身没走错路,但是,这路边的风景咋不一样了呢,并且走了这么大半天,竟然没赶上一小我,也没闻声丁点儿声音,仿佛全部天下就剩下我一个了似的。
中午的时候,我钻进了路边一个小树林里,前次我们走过这里的时候,陈辉就带我们在小树林里歇过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