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几页都是案情阐发,我细心浏览了一下,此中有几个关头信息是我需求把握的,第一是发明尸身的时候。尸身是在明天早上被发明的,而法医现场鉴定的灭亡时候,猜测则是明天早晨,也就是说,死者在身亡以后仅仅几个小时,就已经被警方找到了。而警方的记录当中提到,是有人去敲死者家的门发明没人承诺,打电话也没人接,因而透过窗户往里看,才发明了地上的尸身,这才报了警。
看起来杨洪军说对我们的庇护,还算是说到做到了。
小半年时候畴昔了,这个奥秘构造固然谈不上让人闻风丧胆,但恐吓恐吓我的谨慎脏,还是绰绰不足的。我仿佛又回到了阿谁夏季的深夜里,我床边站着一个高大人影的事,那是我这小半年来常常恶梦的时候必定呈现的一个画面,给我留下的暗影实在太深了。另有就是阿谁被浸泡在福尔马林玻璃缸里的尸身,那种手指按压之下还会喷水的感受,我实在难忘。
我必须救她。
倘若说凶手用牙齿和舌头拼成一个盛放的莲花是在表白态度,墙上的“杨洪军”三字是为了宣布下一个目标,那他在女人身上写“贱人”画笑容,还割下女人一半胸部,这又是为甚么呢?莫非说纯粹是为了满足他本身变态的欲望吗?
我合上质料,内心没法安静。杨洪军奉告我说:“刚才你没来的时候,这些我都已经给老马看过了,既然写了我的名字,留下了莲花印记,那就必定是冲着我来的了。区县分局把这些质料之以是收回协查,还专门特地把这东西转给我,就是因为人家指名点姓要我死了。”
马天赋的话固然有点悲观,但的确也是究竟。这个被奸*杀的女人或许曾经跟这个凶手有过一段私家恩仇,不然他为甚么会在死者身上写下“贱人”二字?但倘若我的这个猜想是弊端的,那么凶手可谓是丧尽天良,穷凶极恶,这个死者就是可巧不幸被凶手盯上,不但被人欺侮,还被殛毙,而这统统都只成了这个凶手通报信息给杨洪军的东西。
那么题目就来了,既然有锋利的刀具完整足以刺杀杀死对方,那为甚么还要多此一举再勒死对方一次呢?或者说挨次倒置一下,先勒死或者勒晕对方,然后再补刀?仿佛也没这个需求,何况还是六刀。一样都是用来杀人的东西,皮带和刀仿佛现在看起来,没有共存在这里的需求,何况现场并没有发明口刃符合的刀具,也就是说,这把刀本来就是凶手照顾在身上的,既然是以杀死对方为目标的话,那更加没有需求再用皮带勒对方的脖子一次了。
不过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也发觉到,对方作为如许一个构造,先前曾经和杨洪军与我们有过两次比武,这两次都以对方的失利而告终,以是现在这个构造上应当是只晓得杨洪军包办了这个案件,毕竟这些动静在网上轻而易举就能够查到,但对方仿佛并不晓得我和马天赋的存在,不然的话,凶手大应当把我和马天赋的名字也加上去才对。
我现在终究明白了杨洪军那一脸笑容究竟是为甚么,如果单单只是一个凶杀案的话,或许我们同心合力也就能够侦破,但触及到了莲花堂——这个我们必须撤除,但又害怕的构造,我们在迎战之前,还必须先降服内心的惊骇才行。
因而我奉告杨洪军,这件事我会帮你,给不给钱我都帮,你说说你筹算如何开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