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归酒馆——这个名字是尼尔取的,凭着地球文明的影响,忍不住恶搞了一下。不过,还是挺受那些佣兵和流浪者们爱好的,毕竟,比拟于本来老头取的阿谁甚么橡木酒馆实在是好多了。
现在来讲说我为甚么用地球上的东西来描述这个领地的大小。
不过,固然这些佣兵们都很焦心,但是却没有一个有胆量敢干些过分的事。毕竟,前几个月的阿谁号称除了两大佣兵团团长以外,石头镇的佣兵痞子约翰就是一个经验——他只是纯真的问候了一下尼尔的母亲——精确的说是还没有说出口——就被老头从指间冒出的一小朵火焰,在这个小酒馆里,在统统佣兵面前,化为了灰烬。更精确的说是连灰烬都没有。从那以后,就再没有一个佣兵敢在夜不归酒馆惹事了,就连曾经比较活泼的,都冷静地窜改了态度。当然,这也是为甚么石头小镇只要三家小酒馆的启事。毕竟,不是统统的酒馆,都能压下佣兵肇事的。
这时酒馆里已经坐满了人,大部分是男人,也有一小部分女人。另有几个打扮特别妖艳的女人,至于她们的职业,就不消多说了。当然,也只要几个,并且长得都不太能对得起观众。毕竟有点姿色的都去了别的两家酒馆——由佣兵团创办的酒馆。佣兵团里的佣兵比零散佣兵但是有钱多了。
尼尔已经风俗了,见怪不怪了。
干完统统,尼尔就去听那些佣兵们胡扯一些任务的事情,当然,内心还在想着汉克所说的事情。
刚到酒馆,还没进门,就闻声了老头的喊声,“尼尔,你个混蛋小子,如何这么晚才返来?快去弄吃的,累死我了!”
“好了,晓得了,糟老头。”
固然这个酒馆很小很陈旧,但是因为毕竟在卡达尔山脚下,还是有一些流浪者来这边混饭吃的。小酒馆的买卖也算不错。
尼尔收起磨好的骨头匕,把那些烧毁的骨渣用脚弄到一边。天快黑了,那些佣兵们也该返来了,还得早点返来,不然,阿谁糟老头又得累个半死了。
磨匕的质料是一块魔兽腿骨,是尼尔——我们的配角——向那些流浪者换的,花了一大杯小麦酒。
“就是,快啊!”
一伙深石城来的佣兵,有甚么企图呢?莫非是卡达尔山出了宝藏?
尼尔也晓得老头应当不简朴,起码也是一个强大的邪术师。至于都目前为止,为甚么老头一向都不跟本身提邪术的事,也不教诲本身邪术,尼尔晓得老头必然有本身的启事,他并不焦急。
“快点啊,累死我了,就想喝点酒了!”
“尼尔,该去拿食材了!”一个老头的声音传来。这个老头就是我们配角的爷爷,固然很好色,很懒,还是个酒鬼,但是对尼尔倒是非常好的——起码除了各种事情交给我们的小尼尔以外,还是管饭管饱的。
不过卡达尔山毕竟不是甚么大山脉,魔兽的品级也不太高,资本也不是很丰富,以是这边这些流浪者啊,佣兵啊,都是一些比较初级的,乃至在这个小镇里,连像样的佣兵团都只要两个——一个火狮佣兵团,一个白鸟佣兵团——两个都是d级佣兵团,也就是初级佣兵团。
“尼尔,快点拿酒上来,我们累了五天了!”
“你有甚么新动静吗?”汉克家的农场位于小镇的另一面,并不是靠近山脚的处所。但是倒是佣兵们出入小镇的必经之地,他很多时候都能够听到一些新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