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这之前,他俄然发明一个题目。
一处酒吧外,几个青年男女走出大门。此中几个女生披头披发,走路摇摇摆晃,身上稠浊着酒精和荷尔蒙的味道。他们站在路边,等了好久后,几辆出租车赶到,几对男男女女别离坐车拜别,最后只剩下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
黑影放轻脚步,摸了摸脸上的口罩,从腰后抽出一把泛着寒光的匕首,然后屏住呼吸朝醉汉走去。
血..亏!
“是针孔太小,愈合得快吗?”
“这么快的吗?”苏夜迷惑地眨了眨眼。
这倒是算一个不测的欣喜。
而在胡同外一处墙沿上,满身融入暗中的苏夜看着这一幕,不由暴露了玩味的笑容。
“还真是...”苏夜喃喃道,“貌似我的自愈才气也变强了。”
入夜,凌晨十二点,苏夜戴上一顶玄色的棒球帽和玄色的口罩,背着双肩包分开了家。
苏夜感觉有些不对劲儿,刚才眨眼间就愈合了,都没看清楚。他找来一把生果刀,悄悄在手背上划出一道两厘米的血痕。这一次,苏夜看得清楚,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率愈合了,若不是手背上另有红色的血迹,他乃至觉得刚才产生的是幻觉。
他翻开采血管,一口把10ml的血液喝了下去。
“这玩意儿还真和笔长一个样啊。”
味道和鸡血差不了多少。
这两种,网上很多医疗专卖店都有卖的,代价也不贵,但二者的采血量都太小了。而近似于献血时用的大规格血袋,没有专门的渠道,市道上很难买到。
不过眼下有这两种设备做尝试就够了。
这也是让他有些冲突的一个题目....
撸起袖子,在胳膊上系上压脉带,比及血管凸起清楚可见后,酒精消毒。接着对准静脉,斜着20度把针扎了出来,扯掉压脉带,比及回血后,再拔庇护套刺进采血管内。
放学后,苏夜敏捷赶回家。在小区保安亭那边把快递取了,然后立马回屋,放下书包,大门一关,窗帘一拉,随即便开端拆快递。
苏夜没敢直接朝身上扎,而是上彀研讨了半天,还找了些视频来看,感觉有些掌控后才拿本身做尝试。
伤口处有些酥麻的感受,苏夜拿开棉签一看,只见伤口已经愈合了,孔眼都看不到。
把采血笔放一边,苏夜又拿起真空采血管研讨。
这本就是一个悖论,本身的血从血管里抽出来,从嘴巴里出来,颠末消化后,估计量还变少了。
如果本身吸本身的血会产生甚么环境呢?能不能减少饥饿感?能不能增加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