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末世流浪狗 > 第1364章 大结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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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来岁的小孩,把本身能想到的好成语都说了一遍,然后过家家就开端了,扮演第一杀人魔王王胜利的何小胖,还没有脱手,就被一群扮演无辜布衣的小孩扑倒,然后一通乱打,拳打脚踢。

因为心中有预感,本身能够不会再返来,因而王胜利婆婆妈妈说了很多很多。

他也在这里学会了很多,学会了最首要的一点,那就是男人要有担负,这个担负,不但仅是对某个女人,对一个家庭,一样也要对一个民族乃至全人类,有所担负。

最后唱了毛幸运的《夜空中最亮的星》,固然唱得刺耳,却撕心裂肺,豪情竭诚。

泉城现在的环境能够说是很特别,普通的变异生物或者虫子是不肯意进入的,因为不晓得甚么启事,统统人或者生物进入必死,以是久而久之泉城就成了死地,没人情愿进入。

“何小胖你明天扮演谁?”一个十来岁的孩子问道。

何小胖因为本身太胖,以是从小就遭到小火伴架空,他但愿本身能够像王胜利一样,成为天下第一妙手,成为大豪杰。

十来岁的小孩傲然道:“我就是白衣神王周庆秋了!白衣神王周庆秋和天下第一杀人魔王胜利三战三捷,才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妙手,明天我们扮演的就是,天下第一杀人模样滥杀无辜,被我碰到了,我劫富济贫豪杰救美……”

最后他站起来道:“虫儿我走了,或许此生再难返来,但你始终是我平生挚爱!”

如果平常王胜利能够就会进入看看了,但现在时候太少,天上的大星还在逼近,王胜利没那么多时候,以是就分开了。

光看个头,比成年人还要高大,实际上春秋也有十五六岁了,在这个季世的年代,十五六岁的孩子实在已经满是成人了,比如在这个小镇里,十五六岁的男孩子,就算成年男人了,不但需求本身下山打猎赡养本身,乃至还能够娶妻生子了。

王胜利为何来泉城,因为泉城满是他季世人生的起点,他从这里一飞冲天,他从这里英勇无敌,他从这里天下第一。

前面他去见了平生中最爱的女人――虫儿,即便阿谁时候的爱情还很懵懂,但王胜利还是感觉那是他平生的挚爱,因为从虫儿开端他才晓得甚么叫爱情。

分开了这里,王胜利又去了几个处所,寻觅本身曾经熟谙的人,但那边早就人去楼空,乃至被埋葬在了变异植物中了,当然更多的处所是被虫子占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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