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末世小馆 > 第三百三十四章 腹有诗书气自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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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涵看了看两只兔子,回身又看着水潭,脸上透着一丝丝红晕。

“没甚么。”

暗香的松柏,更初级一些的果木质料,无疑是烧烤的上选。

温热的汤汁充盈着口腔,先是野葱的暗香,随后是蘑菇的鲜美,最后是....

其次就是他俄然发明,本身这个大铁锅,算是白背了好几天,因为底子用不到。

“尝一尝就晓得了。”

林愁一挥手,“快点快点,好几张嘴都等着呢,饿死了饿死了!”

“可以是能够....”

飞龙吊汤,讲究一个鲜字,不能沾油腥,不能沾金属,只能用石锅沙锅陶锅。

“就凭这不过三分钟的简朴汆烫,飞龙就能跻身八大山珍之一,年年事贡,非天子不得食,这才是完美的食材啊。”

放在一边烤着,这边林愁搓搓手,三两下将飞龙的皮连带羽毛直接撕掉,掏去内脏洗净,青盐抹遍其身,又脱手用大青石挖了一口石锅出来,装了半锅水。

“冷涵,用你的精金,变一口大锅出来,装满水,架在火上......要比兔子大的锅!”

一只飞龙,不过五小碗汤头,这是下限,也是上限。

烤到五六分熟时,在兔子大要随便撒上一点盐,用新奇的芭蕉叶和松柏枝挡住火,烟熏便可。

林愁挠挠头,眼睛一亮,

最后再去掉头颅和内脏,用两根柏木桩串起,架在炭火上。

烤肉烤肉,一个烤字是非常关头的,不但是烤的伎俩,另有就是燃料的挑选。

兔肉太轻易接收其他味道,以是并不能如措置岩羊那般直接带皮架在火上烤,因为烧焦的毛皮味道会直接入侵到肉质中,那样烤出来的兔肉,比烤鸟毛也好吃不到那里去。

林愁风俗性的开启了嘴炮...呃,讲解形式,

“这...如何能够!明显只是浇了几次热水罢了!”

我们还是来研讨一下兔子这个玩意。

“这是细野葱,也叫俄欧特,是长白山区鄂伦春人常用的调味料,飞龙吊汤,它必不成少。”

冷涵惊诧的睁大了眼睛,固然从未吃过榛鸡做成的菜肴,但她万分肯定,这就是飞龙该有的味道。

小黄蘑只需求七十五度摆布的热水汆烫半分钟后倒掉水,沥干小黄蘑,撕成三毫宽的细丝。

多了个混饭吃的大胃王,林愁必定要挑选简朴易行的烤肉来做这只兔子。

绿叶为碗,近乎完整透明的汤汁中飘着多少翠绿的野葱末和嫩黄的菌丝,一丝一毫的油腥都看不到。

“呼。”

但林愁很自傲,

指了指碗里的汤,

又浇了几遍水,林愁将飞龙整只扔进汤中,在地上抓了一把嫩绿的野草洗净,撒进锅里,就把石锅端离了火堆。

烤肉的技能永久都是最简朴的,先烤后熏就是其中精华。

“这是花尾榛鸡,又有个名字叫做飞龙,在大灾变前,是满清期间岁贡上少不了的一味珍品,它的肉质细嫩、鲜香惊人,天上龙肉地下驴肉,这个龙,说的就是飞龙,而它之以是又被称为飞龙,除了因为只要‘龙子龙孙’才气享用外,另有就是因为它脚爪部位的皮生得有如鳞片普通,你看,就在这里...”

“...”

“如何,变不了那么大?”

大锅沉入水潭,装了整整一锅水飘上了岸。

关于林愁的目力和听力题目,不再过量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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