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末世之红警崛起 > 第五十二章 卖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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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作为底层小人物的陆阳,对于糊口是深有体昧。

三家金店的范围都不小,并且在天下各地都有很多连锁店,企业的总资产超越百亿,固然不晓得详细的活动资金,但想必拿出几千万,还是搓搓不足的。

两个迎宾蜜斯见到来人,面前一亮,深深一鞠躬,暴露若隐若现的沟壑,弯着眉毛笑意无边:“欢迎光临!”

经理不在,陆阳有些绝望。

对于陆阳来讲,现在除了卖黄金,塞起腰包以外,其他甚么都是虚的。

固然这身衣服,在富豪们的眼里,还是是叫花子装束,但相较于之前陆阳那几十一百块的地摊货,那可就初级多了。

而后,在大街上逛了两圈,直接来到周大福金店。

二十一世纪,是看钱的社会,有钱就是大爷,没钱寸步难行。

早晨七点,老凤祥金店迎来了一名帅气的年青人,打着西装领带,提着一个公文包,不是陆阳是谁?

陆阳瞄了她一眼,问道:“你们这里黄金的代价是多少?”

因为陆阳骨子架好,人也矗立,以是蓝色的西装穿在身上,显得非常有风格。

卖黄金,是一件不能草率的事情,买卖两边必须站在对等的位置上,陆阳在二十一世纪,根基称得上是一个穷孩子,如何才气在买卖的时候,将逼格无穷放大?

陆阳看重的不但仅是天海的繁华,还是这里的人流量极大,外来职员多了,那么次序的稳定性就相对于差很多,各种行动展开之时,所被重视到的概率更小,当然,这不是指犯法行动,而是各种暗里贸易活动。

完了以后,他在一家大排档草草处理过宵夜,时候已经来到了早晨十二点。

随后,陆阳又跑到一家图文公司,花了一百块,制作了一叠款式精彩的名片。

ps:感冒了,难受。

普通这类穿戴不凡,有风格的年青人,都是脱手比较风雅的一类人,逛金店,不是买项链去哄女朋友,就是买戒指去求婚,又或者奉迎小三,这类事情在圈子里也不是甚么希奇事。

一番盥洗,感遭到整小我神清气爽,清算好行头,陆阳明天的第一件事,不是去卖黄金,而是买面子。

不过,现在白日,人多眼杂,买戒指看金饰的人很多,以是还得比及早晨再说。

想了想,他伸手从兜里摸出一张名片,递给导购蜜斯,“这是我的名片,你们经理返来今后,你交给他,奉告他我有一笔大买卖和他详谈,如果有兴趣,能够打我电话。”

对于两个身材不错,但面孔却只能算是端方的迎宾蜜斯,陆阳天然没有兴趣去搭讪,看也没看她们便径直走进了金店大厅。

一身好的行头,能够赐与一小我更多的面子,起码,在外人看来,感觉这小我有层次,不会对其随便透暴露轻视。

而分开杭城,来到天海,能够让买卖两边变得更加陌生,到时候不管打劫也好,杀人也罢,只要弄得埋没一点,别人必定查不到是他干的,而在杭城,却又不一样了。

秉承着闷声发大财的理念,陆阳当晚就坐车分开杭城,一起杀到了天海市。

闻言,导购蜜斯道:“本日的千足金代价在356每克,先生您是要买黄金金饰吗?”

没故意机去夜店搞一夜情,寻了一家三星级的宾馆,陆阳入住出来,内里的装潢固然不算繁华,但却胜在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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