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已经做起了晚餐,院子里满盈着炒菜和米饭的香气,还能闻声后院厨房里那青菜下油锅时爆出的“嗤啦”一声。金效坤站在正房外头,正在打量房门两侧的红春联,一副闲极无聊的模样。闻声施新月返来了,他转过身,含笑一点头:“施老弟,明天返来得晚。”
他疯了一样,使出满身的力量,一下接一下的抽打地上的施新月。他就是要活活打死他,因为施新月是来杀他的,施新月不死,他就要死。这一刻,施新月成了监狱里那些妖妖怪怪的总代表,他都已经逃出监狱了,如何他们还不肯放过他?如何他们还要杀他?
当时的他,还不晓得那一段工夫就已经是他的黄金期间,他还觉得将来会更好――将来,等她对金效坤垂垂淡了豪情、或者金效坤死于狱中,她就会看到面前的他了,就会发明他的好了。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叫做“日久生情”吗?
他换了一双薄而破的旧单鞋,傲雪早让他扔了的,他忘了没扔,成果在明天派上了用处。侦察小说里的神探不是常常通过鞋印来清查凶手吗?很好,清查去吧,他彻夜就会把它投到炉火里去,这么薄薄的一双布鞋,很快就会在火中化灰。
刀锋切入了他的皮肉,金效坤抬高了声音:“他仍然不肯放过我是不是?”
是金效坤抄起拐杖,一拐杖抽上了他的额角。
他已经筹齐截整天了,该考虑的全考虑了,他也没有第二条路了。
施新月猛的一挣扎:“这和金先生没干系!”
第二天,他得了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