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恨不恨我?”
金玉郎抬了头:“嗯?”
金玉郎伸直在小床上睡觉,梦里他长了千里眼和顺风耳,一望能望到北都城里去。北都城里有他的儿子,他在梦里瞥见本身的儿子被阿谁胖奶妈抱走卖了,胖奶妈数着一摞大洋,欢天喜地的回她本身家里去,没人管得了她,她把金宝儿卖给了一个要饭花子,金宝儿在那要饭花子的怀里呀呀的叫,而那要饭花子用心不轨,是要买了金宝儿,跟着他一起要饭去。
“你怕甚么?”
他也已经晓得了包抄他们的仇敌,是段人龙。
投降这条路已经是走不通了,留下来是等死,向外冲是找死,独一的体例,就是悄悄的逃脱,这些天来,逃兵是越来越多了,固然逃兵也是谁见了都抓,但他有个特别的上风:他看起来底子就不像个兵,他的头上没有军帽勒出的印子,他的手指没有开枪磨出的老茧,只要把身上的戎服一脱,那么任谁也看不出他会和“逃兵”二字有干系。一旦分开了这一片是非之地,他就满能够买张火车票,安安然然的回北京去。
“别怕。”陆健儿将他高低打量了:“我们还没有走到死路,但愿我们最后都能跑出去,如果实在是跑不出去,我也必然会先给你个痛快,不会把你丢给段人龙。”
等陆健儿走远了,他回身回到床边,哈腰从床下拖出一只皮箱,箱子里是他来时带的行李,都是衣物用品之类。他敏捷的脱了戎服换了便装,然后再把戎服穿到最内里。手枪他始终是不大会用,因而他提早给本身预备了一把军用匕首。匕首就掖在腰带上,照理说也是用不上,只不过是带着壮胆。一旦出了这个包抄圈,到了安然地带,他就会把它立即抛弃。要不然当真赶上了歹人,他拿着匕首也不会是任何人的敌手,倒是很轻易被人把匕首抢去,反宰了他。
金玉郎笑了:“你又说这类话来吓我。”
陆健儿也笑了一下,然后他唤道:“玉郎。”
脚步略一停顿,他持续向外走去,而就在他从后门走出师部之时,陆健儿快马加鞭的冲进了教堂前院。方才跟随他的卫士们全不见了,其他的兵士也开端在乌黑的镇子上胡乱逃窜,陆健儿气喘吁吁的冲进师部,一边冲一边大声喊道:“玉郎!”
急到了必然的程度,他一挺身坐了起来。
真是神经病!
陆健儿看着他,看了很久,末端向他点了点头,然后站了起来:“好,有你这句话,我就也放心了。”
取出怀表看了看,本来现在是傍晚,傍晚好,再等一等天就黑了,逃兵都是入夜行动,他也一样。
十一月,气候越来越冷了。
枪很好,可惜陆健儿的枪法普通,不过凭着现在他们之间的天涯间隔,陆健儿就算闭着眼睛开枪,都能将他一击毙命。以是他含混着只是苦笑:“你别问我这话,我本来就怕,你这么一问,我更怕了。”
陆健儿端着杯子,在他劈面的椅子上坐下来,点了点头。金玉郎看着他,就见他脏而瘦,一张脸灰扑扑的胡子拉碴,眸子子仿佛都不大转。这是一个走投无路的等死之人,他一向觉得本身长生永久都会是风景无穷的陆大少爷,没想到本身还不到三十岁,就要做个饿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