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魔王的热血物语果然搞错了 > 第十四章 蝼蚁,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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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这时蓝斯才认识到,这位叫做乔治的少年,竟然和他有着一模一样的金黄色头发。

方才燃起的热血被一盆冷水狠狠毁灭,乔治耷拉着脑袋,闷闷不乐。

如此一来,她便少了圣剑这一可靠的兵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超脱的邪术。

薄薄的乌黑色盔甲,更多的是为了妆饰,富丽的头盔,压住了少女棕黄色的长发,暴露了她芳华四溢的面孔。

她,和她的母亲一样,都会被记入史册,而阿谁不幸的家伙,必定被汗青忘记,成为畴昔,垂垂消逝时候长河当中。

“在所不辞!”

蝼蚁从未了解人类的表情,就像这帮人底子不睬解雪拉的表情一样。

圣灵气――这是一种极其罕见的力量,它分歧于魔力,只要被光亮神选中的人才气具有它。

蓝斯遗憾的叹了一口气。固然他是第一次见到乔治,但是像乔治这类浑水摸鱼,把本身头发染黄,试图引发别人重视的熊孩子,蓝斯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因而,南征开端了。

想到这儿,蓝斯深深看了阿尔萨斯一眼,后者一样很有深意的回望,可那眼神中却充满了耻笑和讽刺。

现在,只要人马到齐,他们就能一举杀入无尽之森,让那帮魔族尝尝他们的短长!

担当了母亲的意志,艾米莎夏被选为勇者是众望所归。

南征,终究开端了!

一想到要上疆场真刀真枪的与魔族厮杀,乔治心中那份按捺不住的热血就不断的上涌。

不过,独一美中不敷的一点是,艾米莎夏和她母亲分歧,不是兵士,而是一名邪术师。她不善于剑术,倒是对邪术非常精通。

如果以天空遨游的鸟儿的视角来看,那么神赐之地所上演的故事必然充满了震惊与澎湃。

毫无争议,她就是阿谁应当接管祝贺的天赋。

霍格学院,驱魔救世社。

如果能亲手杀掉几只魔族,他就能获得大量军功,如果统统顺利,没准儿等他班师而归时他就能加官进爵,谋得一城之地!

或许,从万丈高空俯视,每一个孤傲的人类都是那么的纤细不堪,弱不由风,比起大千天下,仅仅是一粒微不敷道的灰尘罢了,但是,当他们万众一心,为了共同的抱负堆积在一起时――亿万水滴汇成汪洋大海,这一道道澎湃的人潮具有无可对抗的力量。

人们冲动的嚎叫着,号令着,就算他们甚么都不懂。

这类力量是魔族的死敌,它所具有的纯洁之力能够遣散世上统统**,由它固结而成的圣剑更是能够斩断统统罪孽深重的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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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如何如许……”

“或许此次南征,你们到最后都看不见一只活着的魔族。”

“教皇大人!”

“没、没题目!我们会加油的!”乔治率先表态。

娇滴滴的嗓音,是艾米莎夏果断的誓词。

“很好。”蓝斯对劲的点了点头,“那,你们呢?”

勇者――艾米莎夏。

公然,他只是一个骗子罢了吧。

圣灵气不但能够用于战役,更能够**为魔力,用来开释邪术。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为了对付能够呈现的耗损战,在教廷的构造下,各国提早把物质运送到了南边的边疆,等待雄师出征。

站在城墙上,雪拉逼迫本身装出很和顺的神采,大声昭告城墙下那些蝼蚁普通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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