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咬牙分开了派出所,转头到街边拿起磁卡公话,拨打了110,说凌晨一点多,在东城区百花公园外的荒山林子里,会产生一起强尖案,罪犯叫郑军,有两个黄毛主子,受害人叫林艳,十七岁的高一女生。
她睡单人床,我睡地上的凉席。本来她疼我,让我睡床上,她睡地下,但我刚强,不想她上班返来还躺地上。
那年初,他们就如许,值班的打麻将,出去巡查的去小发廊免费玩,闲事儿不干,满肚子男盗女娼。
当时林艳就骂我是个没种的男人,声音凄厉又刺耳,让我难受。
“去他妈的,竟然都不信赖我!”我内心忿忿不爽,看模样只能本身去了。
可惜厥后,她嫁了个大她十岁的老男人,这是我平生的遗憾,也是我害了她。
掉了腻子粉的班驳墙壁上,日历鲜明撕到1999年6月30日,中间的旧挂钟显现早晨23点15分。
林艳也没在城里上高中,一家人去了远方。
我顿时血脉贲张,却又头痛欲裂。
我姐叫张玉梅,我爸捡来的,大我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