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是,他为了取信强盗,对小人下了毒手。”
张青双眸肝火炽烈,“那伙强盗已经死了,可别的的凶手,却仍清闲法外。”
“就是吕方,当初,是吕方将少爷推下河的。厥后,他又单独逃窜,激愤了强盗,将我的腿生生打断。”
“张青,你可知罪。”
“没人教唆,我们都是志愿的,大伙说是不是?”
“张青,本官问你,你的双腿,但是吕方为了获得强盗信赖,亲手打断的。”
“卷中上说,吕方和你一起逃窜,你不慎中箭,吕方背着你一起逃窜,但实在跑不过。遂将你藏于草丛中,孤身引强盗分开。如果因中箭伤,医治不及,最多不过瘸腿。而被木棒打断,却截然分歧,你可让仵作查验你的右腿。”
张家的人哭得昏天抢地,赃官,狗贼,各种骂声不断。而堂外,群情更加激愤,一言分歧,就要与张家的人打起来。
县令直接判其有罪,且诬告国朝士子,罪加一等,秋后问斩。
“卷宗上,因为暴徒欲要杀张一谦,这才不慎跌入河中。吕方只是将其推开,躲过强盗的殛毙,张一谦不慎落水,但是如此。”
士子吕方,向清溪县县衙报案,溪河一伙劫匪,殛毙张一谦,及其书童。而其本人,却幸运逃出升天。
但是,当不漏云将当年的书童找到的时候,张家二老顿时翻脸。
直到承丰十七年,司捕司,重新审理这个案子。
张家一张状纸,将储相吕方告到延溪府。延溪府知府,那里敢受理,当即采纳。
来人亮出令牌,“这件案子,由我司捕司接办。”
张家状告吕方,推张一谦入河,打断张青的腿,与强盗狼狈为奸,罪不容诛。
延溪知府哀叹一声,“你说吕相,不,吕方与强盗合股,那厥后,又为何将强盗多发。”
张父仰天痛骂,骂天下官官相护,骂吕方,是凶手,是狼心狗肺的**。
“是・・・・・・,但是当时,强盗真不想杀少爷,他们只是为了求财,是吕方害死了我家少爷。”
造反罪名太大,一下子吓住了百姓。延溪知府暗道不妙,这女捕头,竟然与吕相不对于。不过能摔掉这个案子,倒是两端都不消获咎。也算送了一口气。(未完待续。)
“凶手,另有凶手?”
在滇州,吕相有生身活命之恩,这里民气所向。延溪知府,只得将张家指认之人关入牢房。
张家二老一样气愤,“是谁,快说,是谁?”
“那暴徒,只是想恐吓我家少爷。吕方听了暴徒的教唆,怕死,这才将我家少爷推入河中。”
张青压住心底的慌乱,“有罪的是吕方,小人有何罪?”
一声娇叱,喝退世人。延溪知府,如碰到救星,“女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