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萱瞪他两眼,恨不得将他一脚踹进身后的毒雾中去,哼道:“你很但愿我有事儿吗?不怕奉告你,本女人但是万毒不侵的,明天就让你长长见地,别整天跟个乡巴佬是的,丢人现眼。”说着将脖子上系着的一根红绳掏了出来,上边穿戴一颗龙眼大小的深红色珠子。
南宫石挠挠头,望着越走越远的肖遥,回道:“我也不晓得,能够真的是也说不定,要不为甚么他也能万毒不侵?”
凌萱摇点头,用手在氛围中胡乱的扇了扇,向黑衣人消逝的方向瞅了两眼,咬牙切齿道:“卑鄙无耻的小人,再让本女人碰到你,必然将你生不如死!”
肖遥两人赶到凌萱身边时,黑衣人已经远去,见凌萱从绿烟中走出来,肖遥体贴问道:“如何样?没受伤吧?”
肖遥用究竟证了然谁才是最牛逼的人,在两人的震惊下,一个富丽的回身,奔着那团毒雾走去。心中祷告:“佛祖保佑,观音大士,毛爷爷保佑我安然无事,我但是很信你们的。”
听完南宫石的话,肖遥激出一身盗汗,倒不是因为本身惊骇。仓猝扭头向凌萱看去,伸出一根手指,问道:“那你如何没事儿?这是几根手指?”
“传说在无数年前的某夜,天空中俄然一道流星划过,转眼即逝。一名松形鹤骨,白发童颜的白衣神仙显圣尘寰,于东海之滨抛下一枚金丹,金丹霞光万丈,照亮全部夜空。金丹缓缓落下,飞进躺在沙岸上昏倒不醒的少年腹中,少年刹时如梦初醒,坐起家子望着那白衣神仙,只听神仙道,金赐你灵药一枚,可御人间万毒,可助你不堕循环,超脱存亡,长生不老,但你需秉承天命,挽救世人,待功德美满,天然白日飞升。”
“很了不起吗?有甚么可得瑟的!”肖遥嗤笑一声。
“切,本公子浑身都是宝贝,你那甚么血魄珠跟本公子体内的金丹比起来,真是弱爆了。”肖遥用本身的实际施动归纳了一个不败的传说,心中无穷感慨,科技,窜改运气啊。
“肖兄弟,你有所不知,凌女人这颗血魄珠,当真是绝世奇宝之一,不但万毒不侵,并且只要将此珠含进中毒者口中,便能当即解毒。传说百年之前此珠突现江湖,顷刻间掀起了无数腥风血雨,是以丧命者无数,后被奥秘人夺走,自此动静全无,没想到此时会在凌女人身上得见此珠,真是荣幸。”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黑衣人冷哼一声,一双鹰隼般的眸子悄悄闭合,另一只余暇的手对着凌萱腾空一扬,顿时,一团绿色烟雾在凌萱四周满盈。凌萱下认识的用衣袖捂住抠鼻,黑衣人趁此空地,向后连纵三次,双脚在树干上借力一踏,消逝在丛林中。
“哼,休想棍骗本女人,我必然要戳穿他!”说完,向着肖遥追了畴昔。
两人侧耳聆听,神思被肖遥带到了故事中,待故事讲完,第一时候想到的就是,“你就是阿谁少年?”迷惑的盯着肖遥问道。
“金丹是甚么东西?”两人同时问道,对于能与血魄珠有异曲同工之妙的东西,他们真的很想晓得。
平时沉默寡言的南宫石,此时完整就像变了一小我。
肖遥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跃起,含笑与两人说道:“嗯,味道普通般,酸酸甜甜有点儿咸。”
“喂,大个子,你信他的话?”凌萱小声与南宫石嘀咕道。
南宫石一见凌萱脖子上带的那颗珠子,顿时惊道:“血魄珠!身怀血魄,万毒不侵!”就连平时有些木讷的南宫石在见到这个小东西的时候,脸上都忍不住暴露沉沦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