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飓风之锤则完美地处理了这一点,飓风之锤不但射程加长,更是采取了最新的连发技术,固然还是不如步枪的射速,但是就凭它一秒一发的速率,也是充足将一个仇敌短时候内扼杀了。
金战云在这墙壁上打量了半天,可就是看不到究竟有甚么处所是能够扫描卡片的,看起来就像是很随便的一样,话说还是蛮初级的。
但是重点并不在于它的质料,作为一把神器,用最上等的质料是要求。在游戏中玩过了无数次的飓风之锤,即便金战云是第一次瞥见实在的枪,他也非常清楚这把枪的机能。
能够说在划一前提下,步枪和飓风之锤比拟,完整不敷敌手。
金战云谨慎地抱起这把飓风之锤,不得不说,这家伙的力量还真是够重的。不过,有分量也是一件功德,分量越足,申明它的能力越大。
余洋固然崇拜金战云,但是当他瞥见金战云对这把枪也无能为力时,也不由得叹了口气。毕竟,这始终还是一把神器啊。
也不睬会这看门的兵士,金战云独自走向侧面被翻开的那扇门,那应当是本身人公用的通道。余洋从那边出来后门就关上了,看上去无缺如初,完整没有被翻开过的陈迹。
金战云心中嘲笑一声,这么重的一把枪,也就是本身这个豪杰才气等闲拿起,放在别人,就是万飞来了也不见得有效。
“扣不动?这是甚么鬼,莫非这枪就是个安排?”金战云蹙眉道,既然本身能够拿得起,那就应当也能扣动才对吧!
过了一会儿,他好不轻易缓过来,这才细心打量起这把飓风之锤。乌黑色的枪身,和嫂子陈安琪用的银刃一样色彩。不敷手臂长的一把枪,看起来倒是健壮得很,浑身皆由精钢冶炼而成,不管是从刚度还是硬度方面来看,这把枪都是同类枪械中的佼佼者。
霰弹枪的特性是能力大,范围广,杀人的时候具有一对多的强高文用。但是因为霰弹枪过于强化它的力量,这也使它具有最较着以及最致命的缺点,那就是射程太短,并且换枪弹太慢太慢。凡是人家拿步枪的在百米开外,便能够精准击杀一个乃至连发击杀多小我。当然了,必必要胜利打中致命位置,这也比较磨练枪法。
金战云对劲地笑了笑,他举起飓风之锤瞄了一下,同时把手指扣到了扳机上。但是他扣了一下,才发明这扳机竟然纹丝不动,他又用力捏了捏,这扳机却像是被牢固幸亏上面一样,底子就难以扣动,更别说所发射了。
而手拿霰弹枪的人,不但要切近仇敌,还要包管一枪必杀,不然的话,光是你打一枪换一个枪弹的工夫,人家早就反过来将你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