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爵回身钻回帐篷,从袋子里取出那盒生了锈的罐头,用瑞士刀把铁罐撬开,擦了擦刀尖,挑出一片午餐肉,冲狼少年挑了挑眉毛,而后把刀递到了他面前表示:“嗯?”

不过,路爵感觉本身年青时指不定也涂过玄色指甲油,固然他不太能想的起来之前的事儿了,但是他手臂上的文身另有眉骨上的亮银色的眉钉提示他:大哥,不要轻视非支流,很多年前你也是好吗,感谢。

从发明这匹饿狼后,路爵就提起了十二分的防备,早晨没睡帐篷,坐在吉普车车厢里,把门给关严实了,脚底下踩着把防身用的猎.枪,心想,再敢来的话,老子一枪爆头。

那伙子人特不要脸,个个身边都带着家眷,一群人里就只要路爵这一个单身狗。

它们普通会冷静的跟在人们身后,找寻到他们的居处,然后等夜晚人们熟睡,放下防备之时,再狠狠地扑上去,用锋利的利齿一口咬断他们的脖颈。

四下阒然无声,清净得有些诡异。

狼少年皱了下眉,把帽檐转到了后脑勺,暴露一双剑一样锋利的眉毛。

路爵抬起手在他脸前晃了晃,手腕上还印着个很较着的牙印儿,挑衅道:“你他妈再咬……我靠,你还真敢啊。”

这崽儿的耳朵可不是cosplay,他亲手摸过,那上头可还带着温度,假不了。

探照灯的光芒射向远处,只瞥见那匹饿狼深深的望了他一眼,眼睛里闪动着森绿色的光芒,还没等路爵看清楚它的位置,它就跑远了。

这类人和植物之间奇异的感情震惊了路爵,因而他决定带着这个捡来的少年回家。

大冲山的地形极其庞大,特别是在这山脉要地。走了半个小时,四周的风景全都一个样,路爵看到地上本身方才踩上去的足迹,兜兜转转,他又回到了原地。

“上,上车。”江恒说,“别管,了先上车。”

路爵用探照灯晃了两下,喊了一声说:“喂,醒醒。

但是,很较着那几个货的脑电波全用来谈爱情了,让路爵等了两天都没一点儿动静。

江恒刚从诊所里忙完,乃至白大褂都没来得及脱下,抄兜站在吉普车前,细心的看了看被关在车里,已经倚着车座沉甜睡去的少年。

这两种猜测,不管哪种都会让人感觉不成思议,血液沸腾。

路爵张望了下不远处,那三匹饿狼正四周逡巡,目光模糊透出一股狠戾。

“能啊,如何不能。”路爵翻开车门看着狼少年渐渐展开眼睛,这崽子睡着的时候,两只耳朵温驯的下垂,毛茸茸的,看得人直想揉一把。

饿狼一看春秋就已经不小了,毛发干枯没有光芒,本来灰玄色的外相现在微微有些焦黄。它的脖子上长着一圈银色的毛发,环抱着它昂扬的头颅,离远了,看上去就像是戴着一条洁白的领巾。

路爵怕别人瞥见狼少年那俩耳朵,还特地从车里给他找了顶帽子。

*

江恒开车的时候,狼少年倒是温馨得有些出奇,入迷的盯着车窗外仓促发展的树木,脸都快贴在玻璃上了。

路爵坐在车上,瞄了一眼他的手指甲,一样也是玄色的。

不知从那里发作出来一股力量,路爵抬腿狠狠向狼少年的腹部踹去,一脚把他踢出去一米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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