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是镇上最好的铺子,根基上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蜜斯,或者丫环,都是个熟脸儿。
林不喜还觉得掌柜的是因为惜才呢,内心还挺欢畅。如果晓得掌柜的不过觉得她的穿戴打扮是哪个大户人家女眷的丫环,只怕好绝望的。
凝神间又看了几眼,林不喜俄然发觉,这只步摇插入头发的钗部,是一只长长的鸟嘴,只是不晓得是孔雀还是别的甚么鸟。凤凰是不成能的,只要国母可用,官方艺人是不准私行做这个神鸟的。
每个金饰铺子都有一两个镇店之宝,不等闲示人。只要来了大主顾或者诚意想买的,才会拿出来,这是惯常的做法,为的是一来制止有小人瞥见起了歹心去盗窃,而来,珠宝这类东西,还是越低调越好,如果被有权有势的听闻,只怕一个银子都卖不出去,就要被强取豪夺了去;三来是为了别的店铺妒忌,公开里挖工匠艺人的墙角。
只是,这红宝石四周,没有任何爪子和支撑,像是刚幸亏铜上面挖了一个小孔,天衣无缝的放出来,饶是如此,还是描述的不敷。
林不喜想了想,更像是将一颗黄豆放在桌上,然后用柔嫩的面压出来,严丝合缝,巧夺天工。
掌柜的这才昂首,高看了面前的小丫头一眼,笑着摸摸下巴,并不言语,只道:“女人果然是个识货的。”
铜在这个期间是不值钱的。林不喜当然晓得,不晓得掌柜的拿如许一只发霉的铜步摇给她看,是甚么意义。
但是现在看这几件东西,固然光彩夺目代价不凡,却都不及刚才阿谁青铜步摇的镶嵌工艺。
看模样,是个懂行的人。珠宝行业,珠宝本身的代价当然首要,但是好的工艺,镶嵌技术,做出来精美灵巧,偶然候也比亮晶晶的珠宝更加贵重,这也是技术人存在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