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抛开阿花,不睬它了。
这是一个测试。
刚躺下没多大一会儿,就听到院子里的动静,甚么东西正轻手重脚地走出去。
“小的本是大红岭中的土著,清闲安闲,不想李方一强拘了我的部分精魄,役使我做事,现在小的精魄不全,如果李方一耐久不归,只要死路一条,还请大仙收留拯救,小的无觉得报……”
我就这么闲闲无事地在家里呆了一下午,早晨饱餐一顿后,陪我妈唠了会嗑,便回房间躺下。
莫非这些精精怪怪做宠物都如许,拔屌无情,翻脸不认人?
我妹现在还用我陪吗?完整用不着啊。
说穿了,还是一条变异的四脚蛇,嗯,没准儿连蛇都不是,而是某种蜥蜴。
关头这字儿写得比我还标致!
阿花说:“谁敢包管啊!老话说得好,知人知面不知心,看你道貌岸然的,可谁晓得内里是不是住了个变态!万一你人性大发呢?别当我不晓得,人类这类生物真要建议情来,那比兽可骇多了,草树蛇虫逮啥上啥,石头都不放过,要不然孙猴子如何能够生在石头里……哎,哎,你要干甚么……”
我摆手说:“别磕了,有话从速说。”
我低头一看,呦,他竟然在写字!
不过,它求我收留干甚么?它的仆人李方一还在派出所里关着,又不是死了,它这立马就要改投流派?这跟阿狸有得一拼啊!
这货胆挺大的,李方一都被抓起来了,它不从速跑路,竟然还敢返来找我抨击?
阿花理直气壮地说:“本来那是在城里嘛,有啥可吃的,当然得老诚恳实餐风饮露啦,现在来乡间了,天然得吃点纯天然的妖精鬼怪嘛。”
我起来到窗前一看,那黄皮子已经走到院子当中了,像人一样立着用两条后腿走,高抬脚轻落步,每走一步还贼头贼脑地四下刺探,一看就是心胸鬼胎。
不都说嘛,龙颔下有逆鳞,触之必怒嘛。
我便嗤笑道:“你当我收褴褛的呢,逮谁收谁?我收留你一只黄皮子干甚么呀,莫非留着你在我家偷鸡吃?就算我野生的鸡多,你一天一只,也架不住这么个吃法啊!”
我当然不是神精病啦。
回到屋里,我妈看到我又返来了,挺惊奇的,就问我是如何回事儿。
“大仙,求收留!”
“看来不是,公然是那货眼神不好!”
我一听,神采就变了。
就说嘛,哪来那么好的运气,随随便便就捡条龙回家。
嗯,没啥反应,看上去感受仿佛很享用的模样?
阿狸被我一赞,就很高兴啊,更加卖力的撒着欢地逗我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