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既然让她存活在这个乱世,若不搞个天翻地覆,岂不孤负了这份机遇。
如何这个少年说的话,她仿佛一个字也听不明白。
一只脚踏上那头颅,头顶仿佛有甚么黑压压的遮住了天,宁夕渐渐抬开端,映入视线的竟是一个彪形大汉,面前的人奇特的打扮她已经顾不得存眷,只记得仿佛杀人杀上了瘾似的,那双眼睛血红如朱,像疯了一样,刀上的血流下来,和地上的血混在一起,竟然汇成一条小河,哭叫声,悲号声,惨绝人寰,这那里是人间,清楚是炼狱普通。
不疯魔不成活。
她俄然明白,想在这人间存活只要四个字,以杀止杀。
“是,董卓那贼他要迁都,怕雒阳百姓不跟他,就西凉军放火烧了这里。”少年忿忿道。
现在宁夕的神经严峻的就像一条绷紧的弹簧,人严峻到必然程度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吓得她心惊胆战,少年的袖子还没到宁夕已经吓得跌坐在地上。少年也吓了一跳,方才沉稳的如大人般,此时却暴露孩童的心性,想上前扶,又怕再吓到她,手伸出来又缩归去也是踌躇不决,摆布难堪。
见宁夕还在发楞,便也顾不得很多,拉起她就跑,身后模糊约约传来纷杂的脚步声。
宁夕茫然的摇点头。
俄然火线一声厉嚎传来,她猛地一震,来不及看畴昔,一颗头颅已经滚到她跟前来!落空身躯的头颅,双目偾张,正视着她。惊骇,是他最后一抹神采。
那大汉见到宁夕打扮微微有些惊奇,那果绿色的小背心上还印着敬爱的天然呆兔斯基,陪着一条深蓝色的七分裤,本来很平常的打扮,此时此地,仿佛外族。不过愣怔很快又换做那冷酷的神采,渐渐抬起刀子,仿佛游戏普通,看着面前的猎物,惊骇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