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是甜的,带些刺痛藏在回味绝顶,藏在舌根深处。
“你在听我说话吗?上车起你就一向在发楞,下了车还是发楞,走着走着又俄然不走了,想甚么呢这么出神?”钱铮问我。
我真是醉了。
在真正了解之前,我已经在各种场合见过阿谁狐妖朋友。他和我处境相仿,老是被人追杀,因为妖族的身份而遭到多方觊觎,并且固然如此,仍然频繁以正身出没于各种宴会;多着艳色,华服、披发,生来有妖娆的眉眼,身形风骚,姿容盖世。
钱铮不幸兮兮地跪在地上,泪眼婆娑。
固然见到他的次数多(我也很喜好插手宴会凑热烈),但实在我们完整没有过扳谈,我一贯是假装成不起眼的小人物出行,他在高台之上,我在高台之下,身份职位不对等,也没有哪怕是打个照面的机遇。
“跟我走吧。”我说。
我的朋友――即将成为我的朋友的狐妖,躺在雪地中,因为重伤而危在朝夕。他盛装覆体,双手交叠于腹,面庞恬然,让我在一刹时想起了无数个童话里甜睡的公主,在水晶棺里、在城堡里、在波折和玫瑰里,她们是谁都能看懂的标记,暗喻着究极的、毫有力量的美。
说真的哦,我偶然候想想我做的事,感觉本身的确是个愚人。
多数勾惹民气的伎俩都是近似心机表示的小戏法,也只能蒙蔽心智不坚的生灵;更上一层的也不过是通太初级的障眼法干与对方的感官,令对方作出别人看来不成理喻的事情,而没法变动和勾消其本身的意志;哪怕是最难以施为的手腕,也只是在麻醉对方精力的同时掌控对方的躯体――感情是任何神通都没法撼动、没法剥离、没法摧毁的。
“英英……”他眨巴着眼睛,欲言又止。
实在底子没有那么夸大,狐妖是化形以后相称合适人类的审美妙,是生来就有一股不自发的媚态,但要说狐妖善于媚术就纯属乱操琴。
“就你那身板导弹都打不穿,快起来。”我训道,“疼就忍着,起来,走。”
鹅毛大雪粉饰了万物,就像冰冷的糖霜堆簇在糕点上。
“在这儿等着。”我扭头又去重新买了吃的返来,看他公然还眼巴巴立在原地。
“错觉。”
固然门外挖一缸雪就能处理题目,但非要计算的话我本来还不需求水呢……我就是乐意收敛神通把日子过费事,劈柴、打水、烧火做饭,尽能够复原每一个细枝末节。说白了就是既不为生存忧愁,又安于近况,才气把糊口的每一个边角都咂摸得有滋有味。
也或许就是因为它太特别和至高无上,才有那么多古怪和怪诞的事情在阿谁天下产生。
某一天大雪封山,天上地下都是白茫茫一片,小屋里没有水了,我就拎了两个木桶去山顶经年不冻的湖泊打水。
不,不能说是很像,钱铮和他的不同就比如东方国画和西方彩绘,底子不是同一个走向,独一的共同点就是两小我都是狐妖――没错,传说中色倾人国、美艳不成方物、堪比阿芙蓉般让人上瘾的――狐妖。
很多传说里我们初见于存亡一线之时,身上伤痕累累、身后追兵重重,在流亡的途中仓促相逢。传说里血腥和浪漫交叉,冷血和柔情交叉,甚么对视中一眼万年,甚么今后胶葛的因果线……公然哪哪儿的神话传说都有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