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回,来者都绝非善类。
无剑低头一瞥,“嗯?我鞋带松了。”
对街也同时喧闹起来。
墨客站了一会儿,显是有些累了,动了动肩膀,挪了挪背竹筐的位置。
“饿死鬼投胎啊!”
那店小二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胡乱甩脱手中一尺来长的抹布,四两拨千斤地反对着壮汉的进犯,“真脏真脏,看来又要打扫了。”
那大胡子壮汉一闻声轰笑,顿时就怒了,脸颊抽动,操起桌面上摆放的百十斤大刀,就朝那店小二冲去,“臭小子,让你尝尝本大爷的短长!”
店小二瞪他一眼,用墨客听不大懂的本地话骂了一句:
无剑大松一口气,抽出筷桶内的两只筷子,随便吹了吹上头的灰尘与沙石,没等店小二摆完,就自顾自地抓起托盘内的一碗干拌面,大口大口吃起来。
无剑刚想伸手,店小二已率先操起桌面上的银元宝,不放心肠搁在嘴里咬了咬,这才眼露精光地看向墨客。
它本是西出阳关的旅人必经之地,和用来憩息与清算的场合。
无剑被他盯得发毛,手剥花生米的行动不觉加快了好几分,桌面被他吐得乱七八糟,尽是花生仁的皮和壳,弄得肮脏非常。
“别华侈了,此地雨水可贵,你不喝,我喝。”
店小二高低打量他,嘀咕道:“一个弱流公子哥,跑到这儿干吗来了?”
“我……”
‘哐当!’一下,摔掉手中喝空的海碗,却不测砸中抡腿而来之人的膝盖。
因而墨客在此呈现不到斯须,功德之人便相互打着眼色,渐渐朝他围拢而去。
壮汉抽刀之时,早已气炸,那里还顾忌其他。那锋利又厚重的刀锋,快如疾风骤雨,刹时便朝无剑的脸部横扫而来。说时迟当时快,便可砍掉无剑的头颅。
问其启事,恐怕只要一个……
墨客羞愤间一愣,抬眼望去,只见一个邋里肮脏的落魄军人,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衣衫满是补丁加缝隙,不知几时,已悄无声气地站在本身身侧,一手端着半碗清酒,一手抓着那人伸来的手腕,全然不吃力量,便止住了那人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