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儿但是孤城,有水给你喝就不错了。想要好酒,你咋个不去都城?喝酒的时候,另有花花美女陪您呢!”
它本是西出阳关的旅人必经之地,和用来憩息与清算的场合。
那店小二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胡乱甩脱手中一尺来长的抹布,四两拨千斤地反对着壮汉的进犯,“真脏真脏,看来又要打扫了。”
墨客站了一会儿,显是有些累了,动了动肩膀,挪了挪背竹筐的位置。
说罢,就在那壮汉的刀锋贴面而过前短短数秒,弯了腰,不经意躲过了劈面一劫。
丝绸之路上,有一座孤城。
四周人都是一惊,有几个更是突然跳开,手扶腰间兵器,防备地望着无剑,“干!他娘的,此人甚么时候在的?!”
对街也同时喧闹起来。
无剑刚想伸手,店小二已率先操起桌面上的银元宝,不放心肠搁在嘴里咬了咬,这才眼露精光地看向墨客。
店小二瞪他一眼,用墨客听不大懂的本地话骂了一句:
‘哐当!’一下,摔掉手中喝空的海碗,却不测砸中抡腿而来之人的膝盖。
那身材荏弱的墨客,给他们气得满面通红,如玉的芙蓉面,这会子粉若桃花,看得那群臭烘烘的江湖男人直流口水。
无剑讪讪,随后也进了酒馆,又坐在刚才阿谁位置,招手道,“店家,给我来些吃食。”
墨客却并无发觉,抬起洁净洁白的袖子,斯文地擦拭着汗湿的鬓角,摆布找寻着能够落脚过夜的处所。
店小二高低打量他,嘀咕道:“一个弱流公子哥,跑到这儿干吗来了?”
就在无剑将近受不了的时候,店小二端着一个托盘,呈现在二人面前。
无剑被他盯得发毛,手剥花生米的行动不觉加快了好几分,桌面被他吐得乱七八糟,尽是花生仁的皮和壳,弄得肮脏非常。
“哟,哪来的公子哥呀?你走错路了吧?上京赶考,可不打这儿过。如果出城,可就只剩是去西域的道儿了。那道上,有鬼……专喜好吃你这类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哈哈哈哈……”
壮汉抽刀之时,早已气炸,那里还顾忌其他。那锋利又厚重的刀锋,快如疾风骤雨,刹时便朝无剑的脸部横扫而来。说时迟当时快,便可砍掉无剑的头颅。
墨客朱唇微张,刚想答复,无剑已皱眉喝道:
说得好听点,是江湖人士;说得不好听,也就是一群良民鄙弃的地痞地痞,军人打手。
“菜来啦!”
店小二同他骂咧了几句,笑嘻嘻对墨客道:“你等会儿,饭菜顿时就好。”开高兴心抛着那锭银元宝,朝厨房去了。
‘啪!’坐在桌子劈面的一名大胡子壮汉,重重一拍桌面,大声吼道,“店家!你这也叫酒?淡得出个鸟来!”
那墨客非常机警,随即镇静地笑出两个圆圆的小酒窝,来到长凳前坐下,又放下身上的竹筐,目光灼灼地望着无剑,活像一只终究得见仆人的兔子。
无剑俄然大呼,“啊!好大一只老鼠!”
无剑昂首朝劈面望去,只见那身材精瘦的店小二,滴汗不流、衣衫稳定地轻弹了弹挽起的衣袖,朝对街的无剑歪了歪嘴角。
这一望不打紧,竟看到对街走来一个与四周场景格格不入的白面墨客。
无剑端着碗,啐了一声,“白痴。”后将手中的米酒一饮而尽。
不过这回,来者都绝非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