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筹办饭去!收那么多钱,也不怕撑死!这银锭,充足把你这破酒馆买下来了!”
丝绸之路上,有一座孤城。
现在却日渐残落破败。
情急之下,那人抡起一脚,就想攻其下盘,横扫无剑所站之处而去。
那身材荏弱的墨客,给他们气得满面通红,如玉的芙蓉面,这会子粉若桃花,看得那群臭烘烘的江湖男人直流口水。
这一望不打紧,竟看到对街走来一个与四周场景格格不入的白面墨客。
几个小地痞模样的乞丐,将那墨客打扮的小公子围在中间,或抱臂、或撑剑地打量他。
墨客羞愤间一愣,抬眼望去,只见一个邋里肮脏的落魄军人,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衣衫满是补丁加缝隙,不知几时,已悄无声气地站在本身身侧,一手端着半碗清酒,一手抓着那人伸来的手腕,全然不吃力量,便止住了那人的行动。
有一个按捺不住的,干脆伸脱手去,说话间就想用脏乎乎的手,去摸小公子的脸,“瞧这脸白的,莫不是个女人女扮男装的吧?”
那墨客非常机警,随即镇静地笑出两个圆圆的小酒窝,来到长凳前坐下,又放下身上的竹筐,目光灼灼地望着无剑,活像一只终究得见仆人的兔子。
墨客朱唇微张,刚想答复,无剑已皱眉喝道:
墨客不解地看着他。
不消一刻,那壮汉已露败象,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和胸膛,油亮滚下,气味更是混乱无章。
无剑俄然大呼,“啊!好大一只老鼠!”
江湖人士,多数卤莽豪放,来此的目标,也都为一个。面对这满城皆为男人,满目都是合作敌手的地儿,纷争向来就不会少。
店内却又是另一番气象。
“哟,哪来的公子哥呀?你走错路了吧?上京赶考,可不打这儿过。如果出城,可就只剩是去西域的道儿了。那道上,有鬼……专喜好吃你这类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哈哈哈哈……”
无剑端着碗,啐了一声,“白痴。”后将手中的米酒一饮而尽。
“这儿但是孤城,有水给你喝就不错了。想要好酒,你咋个不去都城?喝酒的时候,另有花花美女陪您呢!”
无剑昂首朝劈面望去,只见那身材精瘦的店小二,滴汗不流、衣衫稳定地轻弹了弹挽起的衣袖,朝对街的无剑歪了歪嘴角。
墨客站了一会儿,显是有些累了,动了动肩膀,挪了挪背竹筐的位置。
无剑不解,“酒钱刚才不是给你了么?”
因而墨客在此呈现不到斯须,功德之人便相互打着眼色,渐渐朝他围拢而去。
那人所料不及,挨了个正着,腿脚顿时落空力道不说,更疼得跛脚在地上打滚。
店小二高低打量他,嘀咕道:“一个弱流公子哥,跑到这儿干吗来了?”
无剑低头一瞥,“嗯?我鞋带松了。”
那名被无剑擒停止段之人,呲牙咧嘴尽力挣动着,却涓滴不能逃出无剑的钳制,眼看着本身的手指,就在小白脸鼻尖前一寸不到的处所,却死活抽不离,又摸不到,急煞人不说,还倍儿觉没有面子。
说得好听点,是江湖人士;说得不好听,也就是一群良民鄙弃的地痞地痞,军人打手。
小二说完,只用草棚遮顶,四周漏风的小酒馆内,收回一阵哄堂大笑。
无剑刚想伸手,店小二已率先操起桌面上的银元宝,不放心肠搁在嘴里咬了咬,这才眼露精光地看向墨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