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剑昂首朝劈面望去,只见那身材精瘦的店小二,滴汗不流、衣衫稳定地轻弹了弹挽起的衣袖,朝对街的无剑歪了歪嘴角。
说得好听点,是江湖人士;说得不好听,也就是一群良民鄙弃的地痞地痞,军人打手。
因而墨客在此呈现不到斯须,功德之人便相互打着眼色,渐渐朝他围拢而去。
这一望不打紧,竟看到对街走来一个与四周场景格格不入的白面墨客。
墨客羞愤间一愣,抬眼望去,只见一个邋里肮脏的落魄军人,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衣衫满是补丁加缝隙,不知几时,已悄无声气地站在本身身侧,一手端着半碗清酒,一手抓着那人伸来的手腕,全然不吃力量,便止住了那人的行动。
几个小地痞模样的乞丐,将那墨客打扮的小公子围在中间,或抱臂、或撑剑地打量他。
有一个按捺不住的,干脆伸脱手去,说话间就想用脏乎乎的手,去摸小公子的脸,“瞧这脸白的,莫不是个女人女扮男装的吧?”
头戴方巾,身穿长衫,身后还背着一个竹制的书筐,里头装着一根包裹得非常细心的长棍子,看不着模样。
“哟,哪来的公子哥呀?你走错路了吧?上京赶考,可不打这儿过。如果出城,可就只剩是去西域的道儿了。那道上,有鬼……专喜好吃你这类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哈哈哈哈……”
无剑抬眼看他,仍旧不吭声,用眼神表示身侧的长凳,“嗯?”了一声。
无剑端着碗,啐了一声,“白痴。”后将手中的米酒一饮而尽。
那人所料不及,挨了个正着,腿脚顿时落空力道不说,更疼得跛脚在地上打滚。
无剑低头一瞥,“嗯?我鞋带松了。”
“菜来啦!”
无剑一口气喝完米酒,全然不顾喝得太猛,大半的酒水跟着他昂脖子的行动,漏在了打着补丁的衣衿处,湿了一片。
‘啪!’坐在桌子劈面的一名大胡子壮汉,重重一拍桌面,大声吼道,“店家!你这也叫酒?淡得出个鸟来!”
无剑系好鞋带,抬开端来,拨了把颊边垂下的乱糟糟碎发,独自嘟囔了一句,“蠢货,能在这类处所开酒舍的,能是普通的店家么?”说完,手臂跨过桌面,抓起壮汉没喝完的半碗米酒,也不嫌弃,拿过来又喝上了,还美其名曰:
它本是西出阳关的旅人必经之地,和用来憩息与清算的场合。
谁知那店小二底子不买账,搭起抹布,回身进了酒馆。
头戴方巾,身穿长衫,身后还背着一个竹制的书筐,里头装着一根包裹得非常细心的长棍子,看不着模样。
商队也因为怕惹费事,十足窜改了路程,不再颠末这里。
因其启事,恐怕还是那一个……
店小二道:“你摔坏老子的碗,不消赔啊?!”
无剑低头一瞥,“嗯?我鞋带松了。”
店小二站在不远处,闻言,不怕不恼,搭着擦灰尘的抹布,只朝这边斜了一眼,挖苦道:
“还不筹办饭去!收那么多钱,也不怕撑死!这银锭,充足把你这破酒馆买下来了!”
不消一刻,那壮汉已露败象,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和胸膛,油亮滚下,气味更是混乱无章。
“我……”
对街也同时喧闹起来。
“这儿但是孤城,有水给你喝就不错了。想要好酒,你咋个不去都城?喝酒的时候,另有花花美女陪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