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筹办饭去!收那么多钱,也不怕撑死!这银锭,充足把你这破酒馆买下来了!”
壮汉抽刀之时,早已气炸,那里还顾忌其他。那锋利又厚重的刀锋,快如疾风骤雨,刹时便朝无剑的脸部横扫而来。说时迟当时快,便可砍掉无剑的头颅。
无剑便也冲他憨憨一笑。
无剑系好鞋带,抬开端来,拨了把颊边垂下的乱糟糟碎发,独自嘟囔了一句,“蠢货,能在这类处所开酒舍的,能是普通的店家么?”说完,手臂跨过桌面,抓起壮汉没喝完的半碗米酒,也不嫌弃,拿过来又喝上了,还美其名曰:
就在无剑将近受不了的时候,店小二端着一个托盘,呈现在二人面前。
江湖人士,多数卤莽豪放,来此的目标,也都为一个。面对这满城皆为男人,满目都是合作敌手的地儿,纷争向来就不会少。
无剑一口气喝完米酒,全然不顾喝得太猛,大半的酒水跟着他昂脖子的行动,漏在了打着补丁的衣衿处,湿了一片。
本来就破陋不堪的小酒馆,这会儿从上到下,到处都是粉尘飞沙,脏得近在天涯,连人影都看不清。
那壮汉挥动侧重达百斤的大刀,在店内拆屋子。
墨客不解地看着他。
那名被无剑擒停止段之人,呲牙咧嘴尽力挣动着,却涓滴不能逃出无剑的钳制,眼看着本身的手指,就在小白脸鼻尖前一寸不到的处所,却死活抽不离,又摸不到,急煞人不说,还倍儿觉没有面子。
无剑端着碗,啐了一声,“白痴。”后将手中的米酒一饮而尽。
店小二不耐烦地走过来,叉腰道:“先把账付了,再点菜。”
不消一刻,那壮汉已露败象,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和胸膛,油亮滚下,气味更是混乱无章。
“……”无剑不语。
街上同他一伙的数人都是一惊一乍,正不知如何是好之时,街劈面的酒馆,俄然‘呯——!’地一声巨响,方才那名大胡子壮汉,满身碎木屑与稻草地飞降出来,落在大街上,滚了几下,恰好碰到在地上翻滚的乞丐,二人一时候都是“哎哟……哎哟……”地呼痛不已。
店小二站在不远处,闻言,不怕不恼,搭着擦灰尘的抹布,只朝这边斜了一眼,挖苦道:
那店小二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胡乱甩脱手中一尺来长的抹布,四两拨千斤地反对着壮汉的进犯,“真脏真脏,看来又要打扫了。”
墨客朱唇微张,刚想答复,无剑已皱眉喝道:
墨客站了一会儿,显是有些累了,动了动肩膀,挪了挪背竹筐的位置。
现在却日渐残落破败。
那人所料不及,挨了个正着,腿脚顿时落空力道不说,更疼得跛脚在地上打滚。
无剑被他盯得发毛,手剥花生米的行动不觉加快了好几分,桌面被他吐得乱七八糟,尽是花生仁的皮和壳,弄得肮脏非常。
不过这回,来者都绝非善类。
那墨客非常机警,随即镇静地笑出两个圆圆的小酒窝,来到长凳前坐下,又放下身上的竹筐,目光灼灼地望着无剑,活像一只终究得见仆人的兔子。
无剑低头一瞥,“嗯?我鞋带松了。”
因其启事,恐怕还是那一个……
他手中的海碗放下时,桌面飞起一层厚厚的沙尘。
曾多少时,沉寂的孤城又再度热烈起来。
小二说完,只用草棚遮顶,四周漏风的小酒馆内,收回一阵哄堂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