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够么?”墨客安温馨静站在桌子劈面,怯生生望着二人。
店小二不耐烦地走过来,叉腰道:“先把账付了,再点菜。”
无剑端着碗,啐了一声,“白痴。”后将手中的米酒一饮而尽。
墨客不解地看着他。
四周人都是一惊,有几个更是突然跳开,手扶腰间兵器,防备地望着无剑,“干!他娘的,此人甚么时候在的?!”
头戴方巾,身穿长衫,身后还背着一个竹制的书筐,里头装着一根包裹得非常细心的长棍子,看不着模样。
因其启事,恐怕还是那一个……
但明眼人一瞧,都晓得那是一柄剑。
“菜来啦!”
壮汉抽刀之时,早已气炸,那里还顾忌其他。那锋利又厚重的刀锋,快如疾风骤雨,刹时便朝无剑的脸部横扫而来。说时迟当时快,便可砍掉无剑的头颅。
西域黄沙,漫天飞舞。
无剑俄然大呼,“啊!好大一只老鼠!”
有一个按捺不住的,干脆伸脱手去,说话间就想用脏乎乎的手,去摸小公子的脸,“瞧这脸白的,莫不是个女人女扮男装的吧?”
曾多少时,沉寂的孤城又再度热烈起来。
店小二道:“你摔坏老子的碗,不消赔啊?!”
墨客站了一会儿,显是有些累了,动了动肩膀,挪了挪背竹筐的位置。
就在无剑将近受不了的时候,店小二端着一个托盘,呈现在二人面前。
现在却日渐残落破败。
‘啪!’坐在桌子劈面的一名大胡子壮汉,重重一拍桌面,大声吼道,“店家!你这也叫酒?淡得出个鸟来!”
被人先一步擒停止段,顿在半空,如何也动不了了。
“你帮他给?”
本来就破陋不堪的小酒馆,这会儿从上到下,到处都是粉尘飞沙,脏得近在天涯,连人影都看不清。
“你干吗老如许盯着我?!”
那大胡子壮汉一闻声轰笑,顿时就怒了,脸颊抽动,操起桌面上摆放的百十斤大刀,就朝那店小二冲去,“臭小子,让你尝尝本大爷的短长!”
无剑便也冲他憨憨一笑。
无剑被他盯得发毛,手剥花生米的行动不觉加快了好几分,桌面被他吐得乱七八糟,尽是花生仁的皮和壳,弄得肮脏非常。
商队也因为怕惹费事,十足窜改了路程,不再颠末这里。
“还不筹办饭去!收那么多钱,也不怕撑死!这银锭,充足把你这破酒馆买下来了!”
不消一刻,那壮汉已露败象,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和胸膛,油亮滚下,气味更是混乱无章。
正饮到一半,目光不知为何,抬了抬。
店小二瞪他一眼,用墨客听不大懂的本地话骂了一句:
说得好听点,是江湖人士;说得不好听,也就是一群良民鄙弃的地痞地痞,军人打手。
无剑低头一瞥,“嗯?我鞋带松了。”
无剑不解,“酒钱刚才不是给你了么?”
无剑昂首朝劈面望去,只见那身材精瘦的店小二,滴汗不流、衣衫稳定地轻弹了弹挽起的衣袖,朝对街的无剑歪了歪嘴角。
那墨客非常机警,随即镇静地笑出两个圆圆的小酒窝,来到长凳前坐下,又放下身上的竹筐,目光灼灼地望着无剑,活像一只终究得见仆人的兔子。
对街也同时喧闹起来。
这一望不打紧,竟看到对街走来一个与四周场景格格不入的白面墨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