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曜缓缓回过甚去,两瓣饱满的红唇贴在了他的耳边,吐气芳香如兰。
韦彦瞥见元曜的墨宝,一展折扇,笑了:“轩之,这是怀秀禅师对你的规语,你可不能被白姬的美色利诱了,把稳被她吃得骨头都不剩。”
白姬的笑容更深了,道:“一名高僧写不出经、文,确切是一件费事的事情。”
元曜挠头,道:“长得很美,穿戴一身青色的衣裳。”
白姬笑了,道:“轩之,拿净水来。”
明天,缥缈阁中的买卖又非常冷僻。白姬在后院晒太阳,离奴倚在柜台后吃鱼干,元曜拿着鸡毛掸子给古玩掸灰。
“是啊,如何?小生感觉他的字看起来有一种超尘脱俗的意境,想来也是一名超尘脱俗的人。”
白姬微微睨目,望着元曜,笑道:“轩之,如何了?”
⑥则天去私:遵循天理,去掉私心。
“风趣。”白姬笑了。
“甚么一定?”元曜不解。
另一边,几名华衣公子正在看白衣和尚写字。白衣和尚很年青,面貌漂亮,气质脱俗。元曜也走畴昔看,但见和尚的字遒劲超脱,风骨神俊,心中不由得赞叹。
女子的唇扫过元曜的耳朵,声音中充满了引诱:“那,奴家来陪公子。”
“欸欸,一个书白痴已经很酸了,一群书白痴的话,缥缈阁中就会有更呛人的酸腐味了。”
元曜一身恶寒,他悄悄发誓,甘愿削发为僧,也毫不让这两只妖怪的快意算盘打响。
元曜心中打动,黑猫接着说梦话:“书白痴是爷的夜宵,谁都不准吃!”
白姬笑了,道:“这端砚当然能够写出字,禅师能够先试一试。”
“不想削发,那你念叨甚么禅语?”白姬走到货架边,从衣袖中拿出一个东西,放在了一块端砚的中间。
从落日西下到弦月东升,离奴絮干脆叨地将小墨客骂了一个狗血淋头。小墨客不敢回嘴,冷静地忍耐。
“怀秀和尚能踏进缥缈阁,这本身就很风趣啊!”白姬掩唇诡笑。
不解风情的小墨客一把推开了女子,道:“孟子曰,男女授受不亲。女人请自重。”
“咳咳,轩之,以人类的寿命算来,你的年纪也不小了,也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了。不如,你就和昨晚见到的竹夫人结婚吧?她必然很喜好你。”
就在这时,八角小巧亭外走过两名妖娆斑斓的女子,杨柳蛮腰,风情万种。一众青年男人都忍不住转头去看,神魂倒置,直到看不见女子娉婷的背影,听不见女子盈盈的笑语,大师才回过甚来。只要怀秀没有去看,他悄悄地站着,似在垂首念佛。
“这倒不关砚台的事。”白姬轻声道。不过,随即,她又笑了,顺手取下了货架上的端砚,道:“禅师不如买这一方砚台吧。这是一方上好的端砚,质刚而柔,纹理瑰丽,按上去像是抚摩少女的肌肤,温软而嫩滑。磨出墨汁来写字,玄色浮金,暗香芬芳,写下的字永久都不会退色。”
阿谁道:“哈哈,一群小书呆蹦蹦跳跳,必然非常好玩,非常热烈。”
仲春时节,薰风如沐,曲江干有很多游人在踏青赏花。一座八角小巧亭中,几名华衣公子正在吟诗品花,谈笑风生。
俄然,有人走进了缥缈阁。
白姬掩唇诡笑,道:“嘻嘻,因为轩之娶妻生子以后,我就会有很多小轩之能够使唤了,等小轩之们长大以后娶妻生子,我又有很多小小轩之能够使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