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场当中,飞虻的身形已经站立不稳,可他手中的骨弓还是那般果断,不为外界的身分所滋扰。垂垂地,火焰顺着他手指爬上弓弦,不但单浸礼着骨弓本身,还连带着将其间凝集着的深厚灵气包抄此中,无形之箭当即披上一件火红色的霓裳,一眼望去如果炫丽。
无欲的全部身材全都胀红起来,活脱脱就是一只扑灭的灯笼。与此同时,他的身材随之增大很多,身材也变得魁伟如钟。皮肤的大要上突增多少如同蚯蚓的青筋,无时无刻不在跳动,仿佛随时都要从中钻出来一样。
这便是飞虻的杀招之一,群蝗。
飞虻的身材就仿佛铁疙瘩一样坚固,撞得他拳面发麻,痛苦不堪。大家都晓得飞虻是一个射箭妙手,却未曾想对方竟还是一个娘家工夫的妙手。
与此同时,飞虻重视到身上的淡蓝色火焰竟比之前强大了几分,虽不较着,但足以引发他的发觉。按理说,除非对方是真正的活物,不然一旦分开主体,跟着内部灵气不竭耗损,气权势量也会降落,如何也不有越烧越旺的事理。除非……
飞虻铁了心要发脱手中的气箭,而无欲倒是一脸淡然,仿佛本身和这件事情无关一样。他的嘴角上扬,摆出一副对劲的胜者姿势,伸手一指对方,大声道:
“这小我疯了吗?都烧成那副鬼样了竟然都不认输!”
无欲张嘴将手中的粉末吞进了肚子里。
这是除了无欲以外,统统人都没有猜想到的成果。
这时,后者才认识到本身犯下了一个天大的弊端。
不过,当无欲第一拳打在对方身上的时候,他俄然认识到本身轻敌了。
“与你同业!”
“快点脱手,不然我会看不起你的。”
他这是要干甚么?那不是一旦掷出便能引发可骇爆炸的伤害品吗?为何对方不顾本身安危,将之置于体内,莫非就不怕玩雷自殁吗?
俄然间,飞虻想起儿时一名成年兽人向他发问时的景象。这么多年畴昔,他已健忘了对方的样貌。但若不是他的发蒙,恐怕本身还不会成为斗兽者中的一员。
此话一出,骨弓当中当即收回一声尖鸣,飞虻眼神冷厉,似是下定了极大的决计,才将手中的气箭送出弦外。可奇特的是,箭矢向前行驶了没有几尺,便随即消逝于虚空当中,当场不见踪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