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弃妇重生记 > 第五十四章 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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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晓得随便餐厅在那里。”他不给一个详细的地点,她就不开车。

“那你就随便在街上开开吧,看到扎眼的店我再喊你。”

“买蛋糕?你早晨没吃饱?”

“算了,你忙嘛。”她挥挥手表示不在乎,这类事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本身当初情愿犯贱,实在也怪不得他。

仿佛明天一整天她都被他牵着鼻子走,重生以后她自我感受还挺好的,前阵子才下定决计和他划清边界,现在竟然又和他搅合到一块了。

两份粥很快就上来了,两小我都沉默无语,安温馨静地吃着。

“不好吃?”他斯斯文文地吃完,发明她底子没吃几口。

“不想吃外卖,你快点换衣服陪我去。”傅梓君还是是那副高高在上的倨傲模样。

“早晨吃这么凉,不怕闹肚子?”他不附和地看着她,“换成红豆粥吧。”

“对不起。”一贯傲岸的他再次向她报歉,阿谁时候他真的浑若未觉。

“我头晕,你开车。”到了泊车场,他直接把钥匙扔给她。

她不成置信地看着他,这货不是傅梓君!这货不是傅梓君!

“傅梓君,你能够再无耻一点。”她几近是咬着牙蹦出这句话。

“红烧肉?”傅梓君的口味偏西式,对中餐的挑选首要以平淡为主,红烧肉如许油腻的食品他连碰都很少去碰。

“不好吃,”她放下勺子,意兴阑珊,“吃完了就走吧。”

季青凌明显不是他的敌手,为了不让他饿死在她家,只得乖乖换了衣服和他出门。

季青凌底子就不饿,拿着勺子百无聊赖地在碗里划来划去,这里的粥味道实在普通,完整没有她做的好吃,早晓得下楼买点菜本身做了,绕了这么远吃一顿难吃的饭,她真是昏了头。

她的小公寓离黉舍很近,四周遍及着各种百般的餐馆,考虑到门生的消耗程度,多数比较便宜实惠,也以川菜火锅为主,以是固然是在饭点,这家消耗略高又口味平淡的粥铺买卖比拟之下就同它的口味一样平淡得很。

她喜好吃甚么她本身都忘了,只记得前次为了一块红烧肉还差点堕泪,那么,“大抵是红烧肉吧。”

“就那家粥铺吧。”一向闭着眼的他俄然随便一指。

挑食的人?他是第一次听到如许的评价。他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就连他的父母都不晓得他饮食的爱好,这个天下上几近没有人晓得他对甜品的偏好,乃至连他本身都没有发觉本身爱吃的重乳酪蛋糕是哪一家店的。

为甚么要如许一而再,再而三地颠覆她的认知?

她已经被他的无耻打败了,麻痹地坐上了驾驶座,“去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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