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可可不晓得是欢畅还是哀痛好,如果还是在当代她必定是欢畅居多,但是在这乡间,知情身份,她的欢畅都带着丝无法和绝望,皮肤规复速率这么快,这么柔滑,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普通,不要希冀‘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类设法?
看了一圈,姜可可最后买了一个绿色军用水壶(原身嫌弃这个丑,甘愿用吃掉果肉的玻璃瓶装水也不买这个),圆珠笔和信封信纸,邮票要到邮局去买,另有桃酥豌豆子黄桃罐头,牙膏牙刷毛巾香皂都给买了,代价太昂贵有点节制不停止,最要紧是她感觉本身啥都缺,不过终究也没买太多,不是钱不敷而是票不敷,斜挎包也装不下太多东西。
现在畴昔跟村支书告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在后代的时候固然她写都会言情小说多, 但是本身的文明根柢是不差的, 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 厥后大学念的是中文系, 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期间,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甚么,又撩起本身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向没消,另有陈迹在。但是此时,那块疤痕却消逝得不见踪迹,完整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本身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细心点还能瞥见藐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柔滑嫩的面庞,皮肤状况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决定再挑几本当月的杂志和报纸,重新看一遍气势和忌讳,到时候再决定本身写甚么。
不过也不敢太自傲以为本身必然能过稿,以是考虑以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尝尝水, 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善于,并且更具有主观性, 写出来不必然别人能够赏识得了,除了早在圈内驰名的作家墨客,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明程度和观赏程度要求太高。